第四章 阶级(第3页)
奴隶的免除,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用法令。
《左传》襄公三十二年,晋国的大夫栾盈造反。
栾氏有力臣曰督戎,国人惧之。
有一个奴隶,唤作斐豹的,和执政范宣子说道:“苟焚丹书,我杀督戎。”
宣子喜欢道:你杀掉他,“所不请于君焚丹书者,有如日。”
斐豹大约是因犯罪而为奴隶,丹书就是写他的罪状的。
一种是以财赎。
《吕氏春秋·察微篇》说:鲁国之法,“鲁人有为臣妾于诸侯者,赎之者取金于府。”
这大约是俘虏一类。
后世奴隶的免除,也不外乎这两种方法。
以上是封建时代的事。
封建社会的根柢,是“以力相君”
。
所以在政治上占优势的人,在社会上的地位,亦占优胜。
到资本主义时代,就大不然了。
《汉书·货殖列传》说:“昔先王之制:自天子、公、侯、卿、大夫、士,至于皂隶,抱关击柝者,其爵禄、奉养、宫室、车服、棺椁、祭祀、死生之制,各有差品,小不得僭大,贱不得逾贵。”
又说:后来自诸侯大夫至于士庶人,“莫不离制而弃本。
稼穑之民少,商旅之民多;谷不足而货有余。”
(谷货,犹言食货。
谷、食,本意指食物,引申起来,则包括一切直接供给消费之物。
货和化是一语。
把这样东西,变成那样,就是交换的行为。
所以货是指一切商品)于是“富者木土被文锦,犬马余肉粟,而贫者短褐不完,唅粟饮水。
其为编户齐民同列,而以财力相君,虽为仆隶,犹无愠色。”
这几句话,最可代表从封建时代到资本主义时代的变迁。
封建社会的根源,是以武力互相掠夺。
人人都靠武力互相掠夺,则人人的生命财产,俱不可保。
这未免太危险。
所以社会逐渐进步,武力掠夺之事,总不能不悬为厉禁。
到这时代,有钱的人,拿出钱来,就要看他愿否。
于是有钱就是有权力。
豪爽的武士,不能不俯首于狡猾悭吝的守财奴之前了。
这是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转变的根源。
平心而论:资本主义的惨酷,乃是积重以后的事。
当其初兴之时,较之武力主义,公平多了,温和多了,自然是人所欢迎的。
资本主义所以能取武力主义而代之,其根源即在于此。
然前此社会的规则,都是根据武力优胜主义制定的,不是根据富力优胜主义制定的。
武力优胜主义,固然也是阶级的偏私,且较富力优胜主义为更恶。
然而人们(一)谁肯放弃其阶级的偏私?(二)即有少数大公无我的人,亦不免为偏见所蔽,视其阶级之利益,即为社会全体的利益;以其阶级的主张,即为社会全体的公道;这是无可如何的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