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官制(第13页)
然因封建制度的破坏,此等区别,终于不能维持了。
朝位和俸禄的多少,虽可分别高低,终嫌其不甚明显。
于是有官品之别。
官品起于南北朝以来。
南朝陈分九品。
北朝魏则九品之中,复分正从;四品以下,且有上中下阶,较为复杂。
宋以后乃专以九品分正从。
官品之外,封爵仍在。
又有勋官、散官等,以处闲散无事的官员。
此等乃国家酬庸之典,和官品的作用,各不相同的。
官俸,历代虽厚薄不同,而要以近代之薄为最甚。
古代大夫以上,各有封地。
家之贫富,视其封地之大小、善恶,与官职的高下无关。
无封地的,给之禄以代耕,是即所谓官俸。
古代官俸,多用谷物,货币盛行以后,则钱谷并给。
又有实物之给,又有给以公田的。
明初尚有此制,不知何时废坠,专以银为官俸。
而银价折合甚高。
清朝又沿袭其制。
于是官吏多苦贫穷。
内官如部曹等,靠印结等费以自活,外官则靠火耗及陋规。
上级官不亲民的,则诛求于下属。
京官又靠外官的馈赠,总而言之,都是非法。
然以近代官俸之薄,非此断无以自给的。
而有等机关,收取此等非法的款项,实亦以其一部分支给行政费用,并非全入私囊。
所以官俸的问题,极为复杂。
清世宗时,曾因官俸之薄,加给养廉银,然仍不足支持。
现代的官俸,较之清代,已稍觉其厚。
然究尚失之于薄。
而下级的公务员尤甚。
又司法界的俸禄,较之行政界,不免相形见绌,这亦是亟须加以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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