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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官制(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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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因封建制度的破坏,此等区别,终于不能维持了。

朝位和俸禄的多少,虽可分别高低,终嫌其不甚明显。

于是有官品之别。

官品起于南北朝以来。

南朝陈分九品。

北朝魏则九品之中,复分正从;四品以下,且有上中下阶,较为复杂。

宋以后乃专以九品分正从。

官品之外,封爵仍在。

又有勋官、散官等,以处闲散无事的官员。

此等乃国家酬庸之典,和官品的作用,各不相同的。

官俸,历代虽厚薄不同,而要以近代之薄为最甚。

古代大夫以上,各有封地。

家之贫富,视其封地之大小、善恶,与官职的高下无关。

无封地的,给之禄以代耕,是即所谓官俸。

古代官俸,多用谷物,货币盛行以后,则钱谷并给。

又有实物之给,又有给以公田的。

明初尚有此制,不知何时废坠,专以银为官俸。

而银价折合甚高。

清朝又沿袭其制。

于是官吏多苦贫穷。

内官如部曹等,靠印结等费以自活,外官则靠火耗及陋规。

上级官不亲民的,则诛求于下属。

京官又靠外官的馈赠,总而言之,都是非法。

然以近代官俸之薄,非此断无以自给的。

而有等机关,收取此等非法的款项,实亦以其一部分支给行政费用,并非全入私囊。

所以官俸的问题,极为复杂。

清世宗时,曾因官俸之薄,加给养廉银,然仍不足支持。

现代的官俸,较之清代,已稍觉其厚。

然究尚失之于薄。

而下级的公务员尤甚。

又司法界的俸禄,较之行政界,不免相形见绌,这亦是亟须加以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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