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药(第3页)
说着拿起电话,让王新蕊中午也过来和水墨见一面,毕竟等自己实习走了,总要留一个自己可信的人在万年。
不然让水墨大权独揽,自己不放心,水墨心里肯定也不舒服,一是她会觉得自己这个甩手掌柜付出太少,二是可能会觉得自己对她这么好,会不会对她有什么非分之想。
余树现在对自己的能力使用的很克制,不会像以前一样为所欲为,免得出现什么尴尬的后果。
王新蕊在接到余树的电话以后开心的快要疯掉,余树真的实现了他自己的诺言,没有骗她,他真的办了公司,虽然不知道这个公司的结果会怎样,她都会无条件的支持余树。
当她知道余树要带她见一个以后自己可能的同事以后,急忙让柳明月帮忙参考中午该穿什么,拿出自己以前面试用的小西装,一边让柳明月拿出她所有的丝袜,看看哪双丝袜比较搭衣服。
柳明月撇了撇嘴说:“不就是见个面么,没必要穿得太正式。”
王新蕊说:“那不行,一个人的第一印象是很重要的,这个人可是巴斯德研究所毕业的博士,我还只是一个大学生,一定要穿得正式一点,这是余树的公司,我可不能掉链子。”
“喏,就这双就行。”
柳明月朝王新蕊扔了一条肉色的裤袜。
“还有这个。”
柳明月又把自己的一双黑色高跟鞋扔了过来,这双高跟鞋只有两根带子,一根在脚趾的末端,一根在脚脖子上。
王新蕊接过来穿上,对着镜子不住的打量自己,转过来转过去,从各个角度看自己有没有什么疏漏的地方。
柳明月在一旁看着,嘴里嘟囔了一句“傻女人”
,也不知道在说王新蕊,还是再说她自己。
中午见面还是在那间咖啡厅,水墨今天穿着白色的衬衫,职业的黑色套裙,长度到膝盖上方五厘米,可是一坐下来,饱满的蜜桃臀就快把裙子的下摆扯到了大腿根,水墨感到一阵不自在,不停的在用手把裙摆往下扯,看得余树一阵偷笑。
水墨也现了余树的异状,因为痛经而微微白的脸蛋上微微的泛红,却让有些尴尬的气氛放轻松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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