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法律为婚姻护航十七(第2页)
法律上有个重要原则,就是‘自愿’!
任何协议,如果对方是受了骗、或是受了威胁,被迫签的,那么将来是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的。
在‘忠诚协议’的签订中,‘胁迫’这事儿还挺常见的,因为被对方背叛了,往往感到特别痛苦、极度愤怒,也就容易失去冷静,做出些不够理智的举动。”
贾晓臻皱了皱眉头,说道:“确实,人在情绪激动的时候很容易做出不理智的事情。
那第二个雷区是什么呢?”
阿丽继续说道:“第二个雷区是影响对方生存权。
‘净身出户’这种条款,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因为法院会考虑,执行协议是否会导致对方生活困难,如果可能,就不会全面支持,而是会综合考量、平衡裁判。”
贾晓臻点了点头,说:“法律还是很人性化的,不能让一方因为协议而陷入绝境。
那第三个雷区呢?”
阿丽说:“第三个雷区是表达模糊、难落实。
比如,协议中写着‘如果一方再与异性亲密接触,就……’,或者‘如果跟其他女人来往,就……’,什么叫‘亲密接触’、什么叫‘来往’,这些很难落实,这就让协议形同虚设,操作不了。”
贾晓臻听了之后,感慨地说:“没想到签个‘忠诚协议’还有这么多学问,看来以后真要签的话,得谨慎对待。
不过,我们现在感情这么好,我相信我们都不会背叛对方的。”
阿丽微笑着说:“我也相信我们的感情,但提前了解这些知识总是没错的。
接下来,我们再谈谈再婚家庭的继承难题吧。
虽然我们现在不是再婚家庭,但多了解一些总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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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晓臻点了点头,说:“好啊,我也很好奇这方面的问题。
你快说说吧。”
阿丽说道:“很多人会问,父母离婚后,孩子没有和爸爸一起生活,爸爸再组合家庭后,孩子有权利继承爸爸的财产吗?这是再婚家庭中很常见的问题。”
贾晓臻问道:“那孩子到底有没有继承权呢?”
阿丽解释道:“这里要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父母双方离婚了之后,一方或双方再婚,孩子跟随其中一方长期生活,法律上称这一方为‘直接抚养方’。
这种情况中,作为‘直接抚养方’的父亲或母亲,跟孩子之间是相互享有继承权的,也就是互为对方的法定继承人,这个很好理解。
第二种,就是没有跟孩子共同生活的那一方,反过来就叫‘非直接抚养方’。
离婚后孩子即便不跟非直接抚养方生活,也是他的法定继承人。
因为,亲子关系不受到父母双方婚姻关系变动的影响,只要是亲生的,不管父母有没有离婚、有没有再婚,也不管有没有共同生活,都不影响两代人之间的相互法定继承权。”
贾晓臻听了之后,说道:“原来是这样,亲子关系确实是无法割断的。
那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呢?”
阿丽说:“这一组关系就相对复杂了,不能一概而论,我教你一个‘两步判断法’。
第一步,先看双方有没有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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