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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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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剩下这栋房产,但估计变卖了也不够抵债。”

循着李娟的视线,沈寻也打量了下这栋小二层楼,下面是小铺子,上面就是他们夫妻俩的住处,家具简单,收拾得还算整齐。

“你没想过离开?”

沈寻看着她发间簪着一朵小白花。

“想过,”

李娟轻叹了一声,“只是这两天,还是像在做梦,想着梦一醒,也许他就会回来。

他说过,想要一个孩子,这也是他为什么一直忍着不吸毒的原因。”

“沈小姐,你究竟想知道些什么呢?贵平的东西,几乎都被警察搜了去,说是证物,要仔细查看,才能判断是否可以尽数还我。”

李娟仰起头,努力眨去眼眶里满溢的泪,“他就这样横尸郊外,谁都想从他的死里挖出点东西出来,可我呢,我才是最需要一个交代的人。”

“当然,谁都认为我活该,是我自己挑的老公。”

她笑了笑,脸上满是苦涩,“那年我还上高一,他堵在校门口,带着一帮小兄弟,叼着一支烟,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呵呵,小时候不懂事,古惑仔电影看太多,以为只要混江湖的都有机会成为老大,呼风唤雨,吃香喝辣。

而我,是被捧在手心里的阿嫂。

贵平这个人……有个成语怎么说来着,色厉内荏。

他心软,做不来真正的坏事。

可那是个人吃人的世界呀,越走越远,越走越深,脱不开身,却又混不到出头日。”

沈寻靠着门框,静静看着眼前这个女人。

白裙飘飘的年纪,多容易迷眼。

那个人邪气一笑,就可以为他赴汤蹈火。

多年之后,已为人妇的女同学们聚首,闲话家常间提起:你们还记不记得高三(2)班的那朵班花?

哦,你说李娟啊,记得,高中毕业就嫁了个混黑社会的,听说老公后来被人砍死了。

啊,好可怕。

哎,这家餐厅的菜不错。

嗯嗯,是呢,下次带我老公来吃。

人世间几番笑闹,谁会记得她曾经奋不顾身的爱情。

沈寻的目光又落在自己的球鞋上,她想起那天在客栈,冯贵平带血的手抓住了她的脚腕,弄脏了她的鞋。

那时候,这个男人之于她,只是一摊卑微的、令人厌恶的血肉。

却原来,再不堪的人,也曾背负一身沉重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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