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民国之少帅 > 第108章 软禁李雪生闽侯林宗孟

第108章 软禁李雪生闽侯林宗孟(第3页)

目录

他和亲家梁卓如一样,都是华夏宪政派,属于“研究系”

,先后参加统一党、共和党、进步党。

后来福特历任徐卜五政务院参议、内阁司法总长、总统府外交委员会委员兼事务主任。

早在1906年,他就赴早稻田大学读政治和法律,曾任留日闽建同乡会会长。

清宣统元年,林宗孟毕业回国,任闽建省谘议局书记、法政学堂教习及教务长。

因致力于“法治”

和“人权”

的宣传,被学堂的监督郑锡光辞退。

于是他自己创办了私立法政学堂,任监督。

宣统三年(1911年),林宗孟代表闽建省参加金陵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

民国成立,林宗孟任参事、法典委员,并被推为省代表,参与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他先后组织统一党、共和党,被选为第一届众议院议员,任众议院秘书长兼宪法起草委员。

也就是说,林宗孟在民国初期,政治地位非常高,特别是在闽建省,他是带头大哥一样人物。

民国三年(1914年),任政事堂参议、参政院代理秘书长。

民国四年(1915年)起,历任政务院参议、法制局局长、司法总长、总统府外交委员会委员兼事务主任等。

他主张“依法治国”

,因不能力行,“请辞”

了司法总长的职务。

不过此时的他,已经辞职法制局长,在民国讲究法治,这不是扯淡嘛?

至于说司法总长,也没有啥用,没有实权,听起来好听而已。

这不李雪生邀请他来秦西省,他也就跟着过来试试。

要是行,他就当厅长。

要是不行,那就再回去。

不过没有想到的是,他刚到长安城,就被自己未来的女婿给关了起来。

“宗孟先生,真是太不好意思了,下面人做事粗鲁,没有伤到宗孟先生吧?”

看着未来老丈人,何子长已经决定了,就冲你闺女,你这个老丈人在我这里就好吃好喝的好招待。

不过林宗孟还不明白,为啥这个未来女婿会这么热情。

“少帅,如果不欢迎我们的话,那我们回去就是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