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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一以贯之(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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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能好德恶不善,如好好色,如恶恶臭,便是到了“好之”

的地位。

道德习惯变成了个人的品行,动容周旋,无不合理,如孔子自己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

,那便是已到“乐之”

的地位了。

这种道德的习惯,不是用强迫手段可以造就的。

须得用种种教育涵养的功夫方能造得成。

孔子的正名主义,只是要寓褒贬,别善恶,使人见了善名,自然生爱;见了恶名,自然生恶。

人生无论何时何地,都离不了名。

故正名是极大的德育利器(参看《荀子·正名篇》及《尹文子·大道篇》)。

此外孔子又极注重礼乐。

他说: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

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欤。

恭而无礼则劳(有子曰,恭近于礼,远耻辱也),慎而无礼则葸。

勇而无礼则乱。

直而无礼则绞。

诗与礼乐都是陶冶身心,养成良好道德习惯的利器。

故孔子论政治,也主张用“礼让为国”

又主张使弦歌之声,遍于国中。

此外孔子又极注重模范人格的感化。

《论语》说:

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

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

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因此他最反对用刑法治国。

他说: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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