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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一以贯之(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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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老子“众人皆有以。”

此诸“以”

字,都解释为因为。

凡“所以”

二字连用,“以”

字总解释为因为。

孔子说观察人的行为,须从三个方面下手:

第一,看他因为什么要如此做;第二,看他怎么样做,用的什么方法;第三,看这种行为,在做的人身心上发生何种习惯,何种品行(朱熹说第二步为“意之所从来”

是把第二步看作第一步了。

说第三步道:“安所乐也。

所由虽善,而心之所乐者,不在于是。

则亦伪耳,岂能久而不变哉”

,却很不错)。

第一步是行为的动机,第二步是行为的方法,第三步是行为所发生的品行。

这种三面俱到的行为论,是极妥善无弊的。

只可惜孔子有时把第一步的动机看得很重,所以后来的儒家,便偏向动机一方面,把第二步、第三步都抛弃不顾了。

孔子论动机的话,如下举诸例:

今之孝者,是谓能养。

至于犬马,皆能有养。

不敬何以别乎?

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苟志于仁矣,无恶也。

动机不善,一切孝悌礼乐都只是虚文,没有道德的价值。

这话本来不错(即墨子也不能不认“意”

的重要。

看《耕柱篇》第四节),但孔子生平,最痛恨那种聚敛之臣、斗筲之人的谋利政策,故把义利两桩分得太分明了。

他说:

放于利而行多怨。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但也却并不是主张“正其谊不谋其利”

的人。

《论语》说:

子适卫冉有仆。

子曰:“庶矣哉!”

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

子曰:“富之。”

曰:“既富矣,又何加焉?”

曰:“教之。”

这岂不是“仓廪实而后知礼节,衣食足而后知荣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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