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蔡家的态度李昭初见中(第2页)
且不涉及“三不去”
条款(如为公婆守孝、无娘家可归等)。
掌管家族内务,对侧室和妾室有绝对管理权,所生子女为“嫡子”
享有优先继承权。
可以说,正妻在汉朝女子婚嫁中地位是最高的。
在正妻之下,就是侧室身份了。
侧室多为正妻的姐妹、堂姐妹或同族女子(如媵妾制度),或出身良家的女子。
也是需通过正式婚仪(如从侧门迎娶),但礼制规格低于正妻。
半主半仆,可入男方族谱,死后牌位可入宗庙。
正妻亡故后,侧室可被扶正为继室,可独立居住,享有仆人侍奉。
所生子女为“庶子、庶女”
,次于嫡子,继承权高于普通妾室子女。
再次便是低等侍妾身份。
多是为正妻陪嫁丫鬟、战俘、罪臣之女或买来的奴婢,属“私人财产”
,无需正式婚仪,仅以财物交易或契约确立关系。
不入族谱,死后无宗庙祭祀资格。
可被随意买卖、转赠,甚至殉葬。
低等侍妾是需侍奉正妻与侧室,所生子女需过继给正妻才能获得继承权,否则视为“贱籍庶出”
。
三者更加准确的描述是正妻为宗法核心,侧室属特权阶层的政治联姻工具,妾室则是可交易的财产。
但是在蔡邕眼中,就算是侧室那也只不过是高级一些的妾室。
李昭确实优秀,但是,李昭已经有了正妻万年公主,若是女儿嫁于李昭为侧室。
只要刘慕一直活着,那么,女儿便永远没有出头之日。
这让蔡邕一时间怎么能够接受!
王允看着蔡邕生气的站了起来,脸上露出一抹苦笑,忙起身,道:
“伯喈兄息怒,卫将军绝对没有轻贱令女之意。
平时,卫将军对你也是颇为尊重,你也当明白,卫将军确对蔡琰小姐倾慕已久,虽只能予侧室之位,但必以真心相待,视若珍宝,绝不负蔡琰小姐之才情与品貌啊。”
蔡邕深吸一口气,面色不好看道:
“子师无需多言了,吾不欲听此等虚辞。
若将吾女嫁于李昭为侧室,便是轻贱吾女。
吾虽未有卫将军官高爵厚,但是在士人中也有些地位,岂能为此!
请子师回禀卫将军,此事休要再提了。”
说罢,蔡邕便拂袖而起,送客之意已明,王允无奈,看着蔡邕的背影,对蔡邕拱了拱手告辞。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