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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寂寥无助盼家人,卖房起纷争

新世纪严寒的冬天过去了,春姑娘踩着轻盈的脚步,悄悄推开了门户,昔日荒凉。

冷落的小院从沉睡中苏醒,漫天柳絮纷飞,燕雀啼鸣,儿子也脱去了肥厚臃肿的棉衣,身子轻巧的入蝴蝶般翩来舞去,晓雨腿上缠着绷带,天天陪儿子在院子里跳绳。

玩车。

搭积木,还教儿子在平整的水泥地面上用五颜六色的粉笔写字。

算术,儿子每天每一顶点的进步,都让她在心中溢满了欣喜。

一天,冰雪抱着刚满五个月的小女儿回娘家,从冰雪与婆婆的叙谈中,晓雨得知冰南已在单位买了房子,而且正雇人在那儿热火朝天的装修,冰雪走后,晓雨试探着问婆婆,看她能不能跟了去,她生活还不能完全自理,况且也离不开心爱的儿子,还有不敢独自面对曾死过公公,又起过大火的庭院里,不料婆婆撇撇嘴说:“冰南千方百计在单位买了房子,只因乐乐上学方便,我去是为了照顾孩子,你去干什么?再说两室一厅屁大的那么一个地方,你以为能容多少人哪。”

可她不死心,仍旧央求道:“妈,你知道,冰南他成好几天都不回家,我一个人不敢待在这屋里过夜呀。”

“一份胆量,一份福气,”

婆婆气鼓鼓地说:“莫说是在自己家里,这会儿就是让我到坟头上去过夜,我也不怕,你胆子小,那别出事啊,你身体好好的,就算雇人抬大轿来请我,我都不去,乐乐爷爷在世时一再嘱咐我,千万别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傻乎乎只给儿女当牛做马做奴隶,你瞧瞧,好端端的一个家让你给毁成什么样了,居然还有脸在这儿挑三拣四。”

搬家前的那个晚上,冰南走进晓雨的卧室,说:“明天妈就陪乐乐到城里去上学了,咱俩在家里住着,以后每个星期天,我会带他回来看你。”

冰南说完话没容她争辩半句,便抬脚走了,她鼻子一酸,眼泪扑簌簌的落下来。

再也看不到儿子的笑脸,再也听不见儿子的声音,整座宅院空了,她的心也空了。

刚开始的时候,冰南还坚持天天回家,每日买回馒头,一两样半生不熟的小菜,到后来,干脆搬回一箱子方便面,他不回家的时候,晓雨就只能清水泡方便面了,也许日子过的清苦点,倒没什么,关键是到了晚上,她每日早早锁了大门,关起卧室的门,开着灯看电视,一直消磨到冰南回家,冰南晚上十二点以前,是很少回家的,但会不至于彻夜不归。

终于在初夏的一个电闪雷鸣。

狂风骤雨的夜晚,冰南未能回家,她瑟缩在忽明忽暗的墙角,睁着恐慌的眼睛,紧绷着神经熬到天亮,这种地狱般的生活,她实在过不下去了,无奈中她拨通了晓文的手机。

晓文开车过来看她,晚上又吩咐侄儿丁浩来同她作伴。

丁浩是二堂哥家的小儿子,初中刚毕业,在晓文店里打工,丁浩也是她看着长大的孩子,感情不错。

生活中有了侄儿,她感觉日子好过多了,她让丁浩睡在婆婆屋里,每晚一起炒菜,吃饭看电视,再也不用支着耳朵等冰南了。

冰南并没有如他所说,周末带儿子回家,在儿子走后近两个月的时间里,他只带回来两次,后来他说儿子入的那家托儿所星期天不放假。

苦闷中,她让丁浩买来一些书籍,每天锻炼累了就坐在床上看书。

有时晓雨也动手写些小文章,晓文知道后,就挑了篇情感充沛。

凄楚优美的小散文——《梦语》,转给他在县报工作的好朋友,很快这篇小散文就发表了,当她握着丁浩送来的报纸,首次看到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时,那份还不能算成功的喜悦紧紧地罩住了她,她拿来剪刀,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文章从报纸上剪下来,夹在上了锁的蓄满鲜血与泪水的厚厚日记本里。

小侄儿丁浩依旧每日前来与她作伴,晓文除过给他买饭菜。

书籍的钱,还另外让他买一些水果。

点心。

奶粉之类。

每日黄昏,晓雨必定蹒跚着脚步,走出胡同口,翘首东望,心仪的盼望着侄儿披着金色夕阳的身影兀然闯入她的视线,那将是她一天中最激动人心的时刻。

这样的日子久了,她便与街上纳凉的左邻右舍渐渐熟识起来,留居们都很同情她。

有一次,她前邻的老大爷见她脚上的伤还没好,就回家取了一个偏方,她感激的接过药方,对热心的老大爷千恩万谢,老大爷的老伴说:“闺女,天天来的那个小男孩是你什么人哪?”

她说:“那时我娘家的小侄。”

“噢,关键时刻还得娘家人啊!

有这孩子天天来照顾你,俺大伙心里也放心了。”

老大娘稍停顿,又接着说:“你没出事的时候,也没听你婆婆说你什么,你一出事,那意见可就多了,她一会儿说你是自己划火柴烧得,一会儿又说你是洗脸时烧得,自己煽自己的嘴巴,谁不知道,那天那火是从西边小屋出来的。”

当着众乡邻的面,晓雨无意说婆婆的坏话,只淡淡地澄清了一个事实,起火的时候,婆婆正好在她自己的卧室里,她什么也没看见。

按老大爷的处方抓回来的药,对晓雨脚趾上的伤并没起多大的作用,她从电视上看了省城医院的一则广告,算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拨通了那家医院的咨询热线,一个男大夫热情地接待了她,并建议她去医院查查,怎么去啊,她只得央求院方给她邮过药来,那人显然不太情愿,但最终还是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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