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锋刃饮血
狼居胥山的雪被马蹄踏碎,溅起的雪沫混着血珠,在阳光下折射出诡异的红。
李砚勒住“踏雪”
,手中长矛拄在地上,枪尖滴落的血珠在雪地里砸出一个个深色的小坑。
他喘着粗气,胸腔里却燃烧着一股酣畅淋漓的热,像是有团火在熊熊燃烧。
刚刚那场厮杀,是他征战以来最惨烈的一次。
狼居胥山联盟的五个部落拼了命抵抗,箭矢像蝗虫般密集,弯刀挥舞的寒光几乎遮住了天空。
可他还是冲在了最前面——玄风开路,巨灵殿后,他骑着踏雪,手中长矛化作一道死亡的影子,所过之处,人仰马翻,无人能挡。
“神使!
神使!”
身后传来山呼海啸般的呐喊,神卫营的士兵们像打了鸡血,踩着同伴的尸体往前冲,脸上是狂热的兴奋。
李砚回头望去,只见漫山遍野都是他的人,联盟部落的防线已经崩溃,幸存者跪在雪地里,瑟瑟发抖地求饶。
一股难以言喻的快感涌上心头。
这就是力量的滋味。
是横枪立马、横扫千军的豪迈,是看着敌人在自己面前俯首称臣的掌控,是身后万马奔腾、唯我独尊的骄傲。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成吉思汗会说“骑最快的马,喝最烈的酒,睡最美的姑娘”
——这种征服的快感,一旦尝到,就再也戒不掉。
“打扫战场,清点俘虏。”
李砚的声音带着一丝沙哑,却透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他拨转马头,向着狼居胥山的主峰走去。
那里是联盟部落祭天的地方,今天,他要在那里,宣告东部草原的新时代。
玄风跟在他身边,舌头舔着嘴角的血迹,琥珀色的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巨灵则像一座移动的小山,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沉重的蹄子踏在地上,发出“咚咚”
的闷响,像是在为他的胜利擂鼓。
青云在高空盘旋,发出清越的啼鸣,声音传遍山谷,像是在昭告天下。
登上主峰,李砚将长矛插在祭天石旁,看着山脚下忙碌的部众和连绵的帐篷,心里充满了成就感。
从温泉谷的孤身一人,到如今统领数万部众、纵横东部草原的“神使”
,他走过的路,每一步都浸透着血与火。
“神使,所有部落首领已带到。”
巴特尔单膝跪地,声音里带着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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