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安乐侯(第3页)
凌云抬眼,在众官员中寻找那个被塞给自己的倒霉蛋。
消息传到小七耳朵里时,他正在校场给胭脂营训练,长枪正指着胭脂营一个姑娘的面门。
听到红姑跟崔三娘八卦,他手一抖,长枪直直飞出,挑着那姑娘头盔的缨子就插到了不远处的箭靶上。
——安乐侯。
人家是侯爷,我呢?一个路边差点饿死的流民;一个永远脱不去的奴藉;
长枪在日光下投下一个颤抖的阴影,就像他和她中间那条永远跨不过去的身份天堑。
“白校尉,你说这婚能成吗?”
红姑没心没肺的说:“要是成了就好了,我们将军就成侯夫人了。
真好!”
“说不定再过几年,皇上再把他这个宝贝弟弟封个王爷,那将军就成了王妃,就更好了!”
刚才那支长枪似乎扎到小七心脏上,疼得他几乎喘不过气。
她是他的小姐,是他的将军啊!六岁那年看着两个少爷从井边把她抱回来;十岁开始睡在她闺房门口做她的专属侍卫;
到后来陪着她去杀木哈德,阿尔丹;她把嘴里的仙气吹到自己嘴里,脱下自己的外袍在风雪天抱着他僵硬的身体为他取暖,换回他一条命;chapter_();
再然后她裸着身子让自己帮她裹绷带;
她受伤得了离魂症,变回那个叫着他‘小七哥哥’的娇俏女孩……
那些亲密是真的,可也仅仅止于此。
她待他亲如手足,他却不是她的手足,他什么也不是。
她对他撒着娇,却只是因为患上了离魂症。
他从不敢让她知道,他看她时,用了多大的力气去压制自己胸口就要汹涌喷出的情意;
他想着在雪洞里,她冰冷柔软的嘴唇时,去井里冲了多少次凉水,背了多少遍兵书;
他见过她披甲上阵的飒爽、见过她灯下看兵书的专注、见过她杀敌的凶悍、见过她女儿般的娇俏——这些都成了刻在他骨头上的念想。
她是云麾将军,她有救驾之功,如今更被指给了世袭侯爷做夫人。
而他呢?他只是小七,一个路边捡来的孤儿,副将,连名字也是她给取的。
云泥之别,他连仰头多看她一眼,都觉得是僭越。
“小七?”
熟悉的声音在旁响起,一只纤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发什么呆呢?是不是还在想猎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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