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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五行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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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之间相互克制,这是常理。

而其中有一种“拘聚”

的特殊情况,却是造化的精妙之处,本质上属于“相生”

的变通法则。

不过,这种“拘聚”

必须在某一五行(或阴阳二气)极度旺盛的条件下才能形成。

核心原理:旺极转相生

当某一五行旺极时,会自然引发后续五行的连续相生,形成环环相扣的能量传递链条:

木旺则生火(木生火),火势被“拘聚”

而旺。

火旺则生土(火生土),土势被“拘聚”

而旺。

土旺则生金(土生金),金势被“拘聚”

而旺。

金旺则生水(金生水),水势被“拘聚”

而旺。

如此循环往复,五行之气辗转相生,形成紧密关联的有情格局。

实例解析:土日干逢木月的绝地逢生

假设日干为戊土(属土),生于卯月(卯属木,木旺土囚,故土日干衰弱),若干支中见水(水为土之财星,木为土之七杀),则财星生助七杀,导致“财煞太重”

(财生杀攻身,日主压力极大)。

此时,若日支或时支出现“未”

字(未为土,暗藏丁火、己土),则触发以下相生链条:

1以水拘木:原局水旺(财星)本生木(七杀),但未中丁火(藏干)可生土(日主),使木(杀)虽克土,却被火(印)转化——水(财)生木(杀),木生火(印),火生土(日主),形成“财生杀、杀生印、印生身”

的流通。

2以木拘火:木(七杀)虽克土,却被迫生火(印星),火生土而扶身,使七杀的凶性转化为印星的生扶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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