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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贫贱凶恶(第3页)
2四柱不收:四柱五行无法流通。
3五形未备:五行不全或失衡。
4隔角煞:地支相隔六位(如子与午)。
凶恶之命
原文:
凡凶恶之命,乃命与五行无气而又相克。
或支干乖戾、刑冲,互相凌战带煞。
或真冲刑气散。
或官符大耗,刑克本命,五行死绝,全然无救。
或官符克身,两木相刑冲。
或见辰戌、魁罡相冲,全无贵人、驿马相助。
或五行死绝,相克处见天火水溺、白虎自缢等恶煞。
或五行皆旺,却位位相克气散。
或交互见空亡、孤寡。
或岁破、白虎、羊刃等煞。
或见天中大耗、劫煞、亡神同宫,重叠相克。
或柱多隔角带煞。
或日时劫亡,并煞克年。
或悬针倒戈,金神、七煞、羊刃等煞重重克本命。
或刑聚败极,四柱不救。
或四柱相刑,更临虚废之地。
以上此等之命,俱主凶恶。
译文:
大凡凶恶之命,乃命局与五行无气且互相克制。
或干支乖戾刑冲,互相攻伐带煞。
或真冲刑导致气散。
或官符、大耗刑克本命,五行死绝无救。
或官符克身,两木相刑冲。
或辰戌、魁罡相冲,无贵人驿马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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