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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贫贱凶恶(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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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四柱不收:四柱五行无法流通。

3五形未备:五行不全或失衡。

4隔角煞:地支相隔六位(如子与午)。

凶恶之命

原文:

凡凶恶之命,乃命与五行无气而又相克。

或支干乖戾、刑冲,互相凌战带煞。

或真冲刑气散。

或官符大耗,刑克本命,五行死绝,全然无救。

或官符克身,两木相刑冲。

或见辰戌、魁罡相冲,全无贵人、驿马相助。

或五行死绝,相克处见天火水溺、白虎自缢等恶煞。

或五行皆旺,却位位相克气散。

或交互见空亡、孤寡。

或岁破、白虎、羊刃等煞。

或见天中大耗、劫煞、亡神同宫,重叠相克。

或柱多隔角带煞。

或日时劫亡,并煞克年。

或悬针倒戈,金神、七煞、羊刃等煞重重克本命。

或刑聚败极,四柱不救。

或四柱相刑,更临虚废之地。

以上此等之命,俱主凶恶。

译文:

大凡凶恶之命,乃命局与五行无气且互相克制。

或干支乖戾刑冲,互相攻伐带煞。

或真冲刑导致气散。

或官符、大耗刑克本命,五行死绝无救。

或官符克身,两木相刑冲。

或辰戌、魁罡相冲,无贵人驿马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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