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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息引例章
原文:
子嗣者,即官星也。
官星得令,八字无伤官、冲克,加之日主自坐旺乡,便子孝送终,后代荣昌。
假甲乙日用金为嗣,金旺,则四九之子合数。
若日主柔弱坐煞,官星坐旺显之地,更带三刑、六害、隔角交加,或合煞局,定主子多不孝,远离他乡亡家。
译文:
子嗣以官星为代表。
若官星当令,八字中无伤官冲克,且日主自坐旺地,则主子女孝顺送终,后代繁荣昌盛。
例如甲乙日以金为官星(子嗣),若金旺,则子女数量符合四九之数。
若日主柔弱而坐七杀,官星又临旺显之地,兼带三刑、六害、隔角煞,或合煞局,则主子多不孝,远离家乡导致家业败亡。
注解:
1官星得令:官星(如甲乙日之庚辛金)当令于秋
2伤官冲克:丙丁火伤官克庚辛金官星
3四九之子合数:四九为金之成数(河图中四生金,九为金成数)
4三刑:寅巳申、丑戌未等三刑
5六害:子未、丑午等六害
6隔角交加:如寅与戌、卯与酉等隔角煞
原文:
若日主太旺,坐空亡宫,命带伤官败财,官星无气,定一生孤独,无子送终,偏房庶出亦难。
若时上七煞太旺,或七煞制伏太过,皆主难为子。
如官煞相混,去留不清,或招两般子,但透煞者,必先招女,煞为偏子或为女也。
译文:
若日主过旺且坐空亡,命带伤官劫财,官星无力,则主一生孤独,无子送终,即使妾室所生也难存活。
若时柱七杀太旺,或七杀被过度制伏,均主难以得子。
若官煞混杂且去留不清,可能会有两类子嗣,但透出七杀者,先招女儿,因七杀代表偏子或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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