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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己日丙寅时断(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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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年壬午月,某人考中进士。

庚辰年己丑月,某人任通判。

注解:

章极命例:己亥年甲戌月,甲木正官透干,戌土为火库生印,时柱丙寅官印相生,故显贵。

都宪为明代都察院最高长官,主监察弹劾。

通判命例:庚辰年己丑月,庚金伤官制官,丑土助身,时柱丙寅印星化官,形成“伤官配印”

,适合辅佐性官职(如通判)。

原文:

己卯日丙寅时,午辰年月文章显达,大贵。

寅午,官至三品。

译文:

己卯日丙寅时,若生于午年辰月(火土旺相),则文章出众、显贵。

若生于寅午年月(木火旺),可官至三品武官。

注解:

午辰年月:午火为印星强根,辰土助身,时柱丙寅官印相生,主文才显达。

例如,己卯日戊辰月丙寅时,土势强旺制杀,印星化官,适合科举入仕。

寅午年月:寅木生午火,火土相生,官星得生、印星得力,适合武职。

例如,己卯日丙寅月甲午时,木火通明,官印相生,可任三品武官。

原文:

戊午、丙辰,尚书。

丙子、庚午,布政。

甲辰、癸酉,布政。

甲寅、丙寅,宪副。

甲申、丙寅,刘答,状元。

壬辰、辛亥,主政。

戊寅、癸亥,举人。

丙辰、庚子,萧良誉,进士,大参。

壬寅、壬子,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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