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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辛日甲午时断(第4页)
寅午戌,官旺,吉。
申子辰,平常。
卯戌年,官印双全,公侯。
癸酉、戊午,参政。
辛亥、丙申,县尹。
辛巳、己亥,杨成,尚书。
壬辰、乙巳,凶死。
译文:
辛巳日甲午时出生者,命运平常。
若生于寅午戌月(火旺),官杀(丙丁火)旺盛,主吉利。
若生于申子辰月(水旺),命运平常。
若出生在卯戌年(木火生土),官星(丙火)与印星(戊土)齐全,可位至公侯。
命例:
癸酉年戊午月辛巳日甲午时出生者,任参政。
辛亥年丙申月辛巳日甲午时出生者,任县尹。
辛巳年己亥月辛巳日甲午时出生的杨成,官至尚书。
壬辰年乙巳月辛巳日甲午时出生者,死于非命。
注解:
日支优势:巳火藏丙火(正官)、戊土(正印),与午火(杀)形成“官杀混杂”
,但戊土印星可化杀为权,故“寅午戌月吉”
。
官印双全公侯:卯戌年(卯木财生午火杀、戌土火库生戊土印),财生官杀、印化官杀,形成“财官印相生”
,故贵至公侯。
凶死案例:壬辰、乙巳年(水木旺)生,水克火杀、木耗金身,印星(土)弱无法化杀,故刑害致死。
原文:
辛未日甲午时,申子辰,偏官有制,吉。
丑戌,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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