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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辛日甲午时断(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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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午戌,官旺,吉。

申子辰,平常。

卯戌年,官印双全,公侯。

癸酉、戊午,参政。

辛亥、丙申,县尹。

辛巳、己亥,杨成,尚书。

壬辰、乙巳,凶死。

译文:

辛巳日甲午时出生者,命运平常。

若生于寅午戌月(火旺),官杀(丙丁火)旺盛,主吉利。

若生于申子辰月(水旺),命运平常。

若出生在卯戌年(木火生土),官星(丙火)与印星(戊土)齐全,可位至公侯。

命例:

癸酉年戊午月辛巳日甲午时出生者,任参政。

辛亥年丙申月辛巳日甲午时出生者,任县尹。

辛巳年己亥月辛巳日甲午时出生的杨成,官至尚书。

壬辰年乙巳月辛巳日甲午时出生者,死于非命。

注解:

日支优势:巳火藏丙火(正官)、戊土(正印),与午火(杀)形成“官杀混杂”

,但戊土印星可化杀为权,故“寅午戌月吉”

官印双全公侯:卯戌年(卯木财生午火杀、戌土火库生戊土印),财生官杀、印化官杀,形成“财官印相生”

,故贵至公侯。

凶死案例:壬辰、乙巳年(水木旺)生,水克火杀、木耗金身,印星(土)弱无法化杀,故刑害致死。

原文:

辛未日甲午时,申子辰,偏官有制,吉。

丑戌,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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