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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4(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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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秋如果愿意开口,一定会这样说吧。

  袁学席看上去很紧张,为了让他更快融入这种环境,我走过去拍他的背,清了清嗓子,和小秋、石唐介绍说:“这是我朋友。”

  “你朋友?我知道,”

小秋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袁学席,不可置信,“他到底多大了?看上去很学生气,呃就是那种优质理科生的味道。”

  “昨天刚高考完。”

我说。

  “哦?不得了!

未来的高材生,”

小秋盘腿坐在地上,掰着自己的脚,抬眼朝袁学席笑,笑中却带有很明显的端详,不过多久,他开口调侃道,“沈哥和我们说过你了,其实他敲定就可以了,我们相信他的眼光。

不过既然来了,放轻松,就当玩儿。”

  袁学席点点头,说出一个“好”

字,又重新抿上嘴。

  贝斯往往在乐队音乐中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相比吉他,贝斯音色低沉有力,主要充当节奏器,驱动并维护整首音乐的体系,可以理解为地基般的存在,像底层不断流动的粗重电流,孤独又寂寞。

  在不同的音乐风格中,贝斯也能发挥不同的作用,它让摇滚乐更充满活力和紧迫感,让爵士更深沉,和弦更丰富,柔和且温暖。

  袁学席抱上贝斯的一瞬间,理科生的气质瞬间来了个天翻地覆,面对前辈的唯唯诺诺也消失了。

  此时的他,潇洒又装逼。

  左手按弦,右手勾弦,手指灵活而轻松,按压于贝斯弦之上,勾、滑、击、揉等指法动作在袁学席手上不断变动。

  这完全可以称之为一段炫技。

袁学席脖子略微前倾,随着节奏不断前后晃动,可以看出他完全沉浸其中,当最后一个音落下,他的手放松一扫,连带嘴角微微挑起,一个眼神给到在场观众。

  好,还起范儿了。

  结果显而易见,袁学席的贝斯同样俘获了小秋和石唐芳心。

  袁学席放下贝斯后,小秋指着他差点就跳起来了,不过他可能突然想到作为一个前辈需要稳重,俞姐不在之后,小秋已经是队里最老的人了,在高三生面前的形象可不能丢。

  于是他止住全身的动作,缓慢地摸了摸鼻子,想了半天,我以为他要提什么建设性的意见,结果最后只是嫌弃袁学席那把贝斯太老了,还说回头送他款新的,绝对更能嗨翻全场。

  贝斯离手,袁学席的范儿就没了,感觉他瑟瑟缩缩瞬间缩小了一圈,疯狂摆手说:“不用了不用了。”

  “哎,别客气嘛,”

小秋对谁都是这幅脾性,“别说什么用久了习惯了啊,新的玩具到手,过几段时间也习惯了,谁手里没好几把乐器呢?”

  其实袁学席的那把贝斯不便宜。

虽然是好几年前买的了,但质量放到今日的贝斯圈里依旧能打。

  袁学席听了小秋的话,略为尴尬地伸手搭上自己的后脑勺,一时之间没有接话。

  袁眉没有与我爸再婚的几年前,还在租房,打好几份工供孩子上学,生活并不富裕。

  玩音乐本身是非常非常耗钱的,这也可能是尽管袁学席技术优秀,却没真正想往音乐方向发展的原因。

  但自己偶像的地下乐队里突然缺人,缺的还正好是自己的位置,这放在谁面前都拥有莫大的吸引力。

  所以袁学席努力去尝试,希望能得到赏识。

  如果能,那再好不过,简直就是梦想的另一种实现方式。

当然如果不能,对他来说也不一定会是巨大的遗憾。

  高中毕业啊,这段时间正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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