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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林宸的法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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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东明的那通电话像一根刺,扎在每个专案组成员的心头。

“他在嘲笑我们。”

张猛一拳捶在墙上,“明明知道我们在调查,还敢这么嚣张!”

陈建国眉头紧锁:“越是这种时候,越要沉住气。

我们现在缺的不是嫌疑,而是能让检察院点头的证据。”

会议室的投影仪上,九份合同的关键条款被逐一列出。

那些精心设计的法律条文,在日光灯下泛着冷冰冰的光泽。

苏晓雯小声说:“就像在解一道没有答案的数学题。”

“不,一定有答案。”

林宸站起身,“只是我们还没找到正确的解题思路。”

他走到白板前,写下《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这是我们现在唯一的突破口。”

林宸的马克笔在白板上重重一点,“要证明赵东明的主观故意。”

但如何证明一个哈佛法学博士的“主观故意”

?这个难题让会议室再次陷入沉默。

市图书馆的法律阅览室,成了林宸的第二个办公室。

每天早上八点,他准时出现在靠窗的那个位置。

桌上堆满了《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专业期刊,笔记本电脑里打开着北大法宝、威科先行等法律数据库。

图书管理员是个退休的老法官,有一天忍不住问:“小伙子,你这是要准备司法考试?”

林宸抬头笑了笑:“我在找一个问题的答案。”

“什么问题?”

“怎么证明一个人表面上在做合法的事,实际上却在违法?”

老法官推了推老花镜:“这个问题,整个法学界争论了几十年。”

他给林宸指了几本专着:《法律规避研究》《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司法实践》。

其中一本已经绝版,老法官特地帮他从古籍库调了出来。

林宸首先研究的是“帝王条款”

——诚实信用原则。

教科书上说,这是民事法律的“帝王条款”

,是一切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但具体到司法实践,这个原则就像一把没有刻度的尺子,每个法官都有自己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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