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1章
这两年里,路克还用股权激励的方式,光明正大增加金妮手里的股权,让她的持股份额都在15-20之间,加强她在公司里的话语权。
其余股份则由金妮操作,与超过五十家资本集团交叉持股,形成利益共同体。
随着路克手里的技术越捏越多,绝大部分不重要的专利也从短期授权,变成了超长期授权。
以这两家公司的体量,别人也很难一口吞掉,他没必要再捏着那些“过时”
的专利。
他和金妮都过了缺钱的日子,更需要权势来保护自身,让出利益是必然选择。
实际上,这两家公司是由金妮一手发展起来,有“第一次”
这个属性。
否则即便它们落入其它人掌控,也根本不重要。
反正路克要的只是手机网络这个信息与媒体平台而已。
即便被人踢出局,他和金妮依然是掌握权势的顶级阶层。
分散持有的那些资本集团的各种股份,就是他们的“保底资产”
。
不过这一切的前提,也得对方先通过系统的善恶判定。
如果对方红名过多,手段太脏,那路克不介意用更脏的手段,反吞对方。
精神催眠+致幻,能解决大部分问题。
资本集团里有非红名吗?据路克目前观察,这种存在属于大佬群体里的“珍稀动物”
。
因此,他有9999的机率可以动用非常规手段。
而只要不出现极端情况,十年内路克和金妮就会成为“法外之人”
。
这种人不会出现在法院的被告席,因为基本没有官司能落到他们头上。
公司出了事,有公司管理者出去顶缸。
私人出了事,则有替罪羊主动认罪。
而在绝大多数普通人的眼里,这些人个个都是大慈善家、收藏家等等。
在这一点上,美国的摩根、庄臣、洛克菲勒、布什等等知名家族就是最直接的例子。
美国的有钱人可能被拉出来,当众处刑——比如杀妻的汤普森。
但有钱又有权的人,从来不受惩罚。
路克让金妮所作的,就是从单纯的有钱变成权钱皆备。
只有这样,他才能以权制权。
别人再也不能因为一点怀疑,就对他大肆追查。
用最实际的例子来说,只要再过五年,fbi、cia这些人即便发现一点蛛丝马迹,怀疑路克是超级英雄,那也只能将证据拿给某些大佬。
这些大佬再用它与路克进行利益交换。
除非是不可调和的死仇,没谁会傻得去揭发他。
九头蛇的那些“盟友”
就是现实案例。
没有铁证告不倒他,那只能换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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