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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是你的(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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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秦丽丽的贴身照顾,加上她家里人隔三差五过来帮着做饭送各种吃的,气色也是好的没话说。

整天跟孩子在一起,心也变得单纯澄明起来。

史密斯在她产后第一次探望,是代表路茜专程参加百日宴的。

他问路菲:“要不要带着孩子一起回纽约,跟路茜和爸爸一起过春节?”

这段日子在别人眼里,是日夜交替节气更迭。

在路菲眼里,只有喂奶睡觉吃饭。

被他这样一提醒,才意识到有些事情,躲是躲不掉的,早晚都要面对,比如带小早去见外公。

唯一让路菲英雄气短的,是她和来凯的婚还没离成。

律师负责在前面谈条件。

可条件本来就不是掣肘,他的职责不允许他逼着对方签字。

这件事就这么搁置下来了。

在这种情形下,孩子的事情更不能说出去,起初连律师她也不敢告诉。

人家律师还是比较有职业敏感的,一再通过越洋电话劝说她,有问题一起解决。

抛开职业道德不论,要想把事情办成,大家必须坦诚相待。

路菲这才不得已说了小早的情况。

律师就问了她一句:“你是必须要离婚吗?”

路菲回答“是的”

对方说:“那你必须把孩子从身边处理掉。”

“处理?怎么处理?”

“别误会。

我的意思是说,孩子有没有可以托付的人?只当这件事没有发生过,形式上孩子也不可以是你的。

不然这个婚不仅离不成,将来还可能对孩子造成更大的身心伤害……”

“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有。

那就是不离婚。

除非对方知道真相,主动愿意跟你离。

如何取舍?你必须得自己考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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