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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木火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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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中说:“火势光明、木气秀丽,生于春月(寅、卯、辰月)则能荣贵显达。”

这种命象是指甲戌日、甲午日、甲寅日、丙午日、丙寅日、丙戌日等日柱出生的人,生于春季(木旺之月)或夏季(火旺之月),命局中无庚金、辛金克木(“无金伤坏”

),也无壬水、癸水灭火(“无水伤坏”

),且时柱见木(甲、乙木)或火(丙、丁火),形成“木火相生、通明无杂”

的格局。

运势表现:

木日主(甲、乙木):行火运(南方火地)时,火为木的“食伤”

,象征木气泄秀、才华外显,称为“木日火秀”

,主贵显。

火日主(丙、丁火):行木运(东方木地)时,木为火的“印星”

,象征火势得木生扶、光明延续,称为“火日木秀”

,亦主贵显。

无论木火日主:行东方木运(生扶木气)或南方火运(增强火势),均能成就“清贵福厚”

之命。

但若为火日主(如丙、丁火),行火运(南方)时,火势过旺需木生扶,若木火平衡,贵显更盛。

特殊案例:丙辰日(丙火日主,辰为湿土)生于火旺月(巳、午月),行木火运虽能聚财(火生土为财),但因辰土泄火(土为食伤),贵气不足,故“富而不贵”

成格关键:

“木秀无火”

(仅有木气而无火泄秀)或“火盛无木”

(仅有火势而无木生扶)均无法成局,因“木火交辉”

的核心是木生火、火泄木秀,形成光明通明的气象。

若命局中木火两旺且无金水破格,便是贵显之造。

经典命例:

1命例一:丁巳(年柱)、甲辰(月柱)、甲寅(日柱)、丁卯(时柱)。

解析:甲木日主生于辰月(春末,木有余气),月柱甲木、时柱丁卯生火,年柱丁巳助火,全局木火相生,无金水土破格,为“木火光辉”

的清贵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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