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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总得有个地方
黄罗生翻开案卷,试图把一些细节再说一遍:“案件事实是这样的,张德成,男,四十三岁,工人。
深夜在郊区无人小路骑摩托车回家,被交警拦停检测。
酒精含量八十一,刚超标。
认罪态度好,庭审上也是一直点头认错。
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妻子没工作,全家都指着他养活。”
他说到“刚超标”
三个字时,手指在卷宗纸上轻轻点了两下,象是在敲自己心里的那道坎。
他顿了顿,抬眼看向众人:“我不是说要违背法律,但是刑法第十三条有但书条款,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个案子……”
“黄庭,这正是问题所在啊。”
老张推了推眼镜,声音一下压重,“我们基层法院,最重要的就是守住底线,不能开这个口子。”
他往椅背一靠,又加了一句:“你别忘了,前年那个交通肇事案子我们稍微判轻了一点,院工作会上点名批评,到现在那个案件还挂在发回重审的评查材料上。”
旁听席上,王鹏轻轻“啧”
了一声,小声嘀咕:“黄庭还是有点老派的德治思想……”
这话他不敢说大声,却压不住那股书卷气里的优越感。
林正宇在笔记本上画了个简短的箭头,用几个圈圈连起几个词:“立法目的”
“社会危害性”
“但书条款”
“比例原则”
。
他脑子里已经构建起一个相当完整的、支持无罪的论证路径。
如果把“危险驾驶”
的立法目的,从“严厉打击一切醉驾”
调整为“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醉驾”
,那这案子的评价就完全不一样了。
可现在不是他说话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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