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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合议庭最终意见(第2页)
“我不是说他就没错。”
林正宇补了一句,“喝酒上路怎么都说不过去。”
“我的意思是,这两种醉驾,危险的方向不太一样。”
“如果我们在案卷里不区分,把所有情况都往最严重那一档里塞,那以后再碰到真正在闹市区疯跑的醉驾,判起来就很难再往上走了。”
他抬手比了个高度的示意:“一开始就全按最高档来,往上就没空间。”
合议室里安静了一阵。
连老张也没立刻接话。
“你刚才还写了个什么‘谦抑性’?”
过了两秒,他才回过神来,“说人话。”
“说简单一点,就是能不用刑罚的时候尽量别用。”
林正宇道,“当然,这个前提是法律允许的范围里。”
“比如有些轻微违法行为,用行政处罚、处罚款、吊销证照,就可以起到应有的效果。”
“刑法写了那么多罪名,威力最大,但也最重。
每用一次,对那个人和他的家庭就是一记屠刀。”
“所以才说,刑法应该是最后手段。”
他说完,又赶紧加了一句:“具体到本案,有没有到非判刑不可的地步,我是觉得可以讨论一下。”
“不是说一定不判,而是可以先把这个度,讲明白。”
黄罗生在一旁听着,嘴角有点压不住。
这些内容,他在备忘录里都看过一遍,现在听到林正宇讲出来,觉得比满本子法理术语顺耳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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