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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法庭辩论求收藏求追读(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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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顿了一下,把语速放缓。

“所以,我们的结论是,”

“本案中,被告人李乾坤,在遭受严重不法侵害时进行反击,具有防卫起因。”

“但其刺击腹部致人重伤一级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依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量刑上,考虑到起因在对方一方、被告人有轻伤、事后积极抢救、认罪态度较好,我们在起诉书中已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这一点不会改变。”

“我们既要维护每个人在面对不法侵害时的防卫权利,也要守住防卫不能异化为报复的底线。”

“以上意见,请法庭依法裁量。”

他说完,轻轻点了一下桌上的水杯,坐回公诉席。

林正宇把刚才那句“防身不能变成出气,不能因为对方错在先,就给自己‘多少刀都行’的授权”

敲进笔录,又在草稿本上抄了一遍。

这句话,将来很可能会出现在判决书里;

也很可能,会出现在“小城判官”

的某一篇推文里。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黄罗生开口。

陈卫国站起来,整理了一下领带,没有翻案卷,视线却先落在被告人席,再挪到旁听席上那几个普通人的脸。

“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在座的各位。”

“我想从头到尾,把这个案子的场景再说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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