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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法庭辩论求收藏求追读(第4页)
他顿了一下,把语速放缓。
“所以,我们的结论是,”
“本案中,被告人李乾坤,在遭受严重不法侵害时进行反击,具有防卫起因。”
“但其刺击腹部致人重伤一级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依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量刑上,考虑到起因在对方一方、被告人有轻伤、事后积极抢救、认罪态度较好,我们在起诉书中已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这一点不会改变。”
“我们既要维护每个人在面对不法侵害时的防卫权利,也要守住防卫不能异化为报复的底线。”
“以上意见,请法庭依法裁量。”
他说完,轻轻点了一下桌上的水杯,坐回公诉席。
林正宇把刚才那句“防身不能变成出气,不能因为对方错在先,就给自己‘多少刀都行’的授权”
敲进笔录,又在草稿本上抄了一遍。
这句话,将来很可能会出现在判决书里;
也很可能,会出现在“小城判官”
的某一篇推文里。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黄罗生开口。
陈卫国站起来,整理了一下领带,没有翻案卷,视线却先落在被告人席,再挪到旁听席上那几个普通人的脸。
“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在座的各位。”
“我想从头到尾,把这个案子的场景再说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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