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窥浴之眼4(第2页)
“对。”
我说,“这就是关键,我也认为凶手可能随身带有钢笔。
带灌墨水的钢笔的人已经不多见了,这更能证明凶手是一个年纪偏大的人。
同时,农民、工人一般不会带钢笔,所以凶手很可能是个从事和文字有关的工作的人,比如教师、文书、作家。”
“年纪偏大、单身、从事和文字有关系的工作。”
陈支队长说,“精彩的犯罪分子刻画!
范围确实缩小不少。”
“这是我说的第一个问题。”
我被陈支队长一夸,进入了状态,缓缓说道,“我还有第二个看法。”
大家的目光比之前更充满了期待。
“昨天解剖的时候,我就发现两名死者的枕部损伤有些奇特,但是想不出有什么问题。”
我说,“死者枕部都有非常严重的磕碰伤,皮瓣多达三十多处。
也就是说,凶手把死者的头在地面上撞击了三十多次。
其实以他的力度,三五下,人就可以昏迷致死了,但凶手为什么要反复撞击呢?”
“仇恨?”
陈支队长说完,又摇了摇头,“也不对,我们调查,这俩女孩没啥仇家,而且本案我们已经定性是性侵案件了。”
“仇恨确实是一种解释,”
我说,“但是我更倾向于——醉酒。”
“醉酒?”
我点头:“是的。
醉酒后作案的特点就是不计后果,损伤严重,可以折射出醉酒后的凶手疯狂的作案手段。”
“那为什么不能是精神病作案?”
林涛插了话。
“精神病作案和醉酒作案有明显的区别。”
我说,“精神病作案和醉酒作案都很疯狂,但是本质区别,就是精神病不会有趋利避害的情绪,比如精神病作案后不会处理尸体、不会藏匿尸体等。
在本案中,如果是精神病作案,绝对不会有用墨水抹脸的过程。”
“而且精神病不会带钢笔。”
大宝笑着说。
“你们的分析非常有价值。”
陈支队长说,“我觉得凶手不会离现场过远。
所以,我们下一步,将会对离现场最近的那个小镇进行调查,重点查那些平时喜欢带灌水钢笔的单身男性,年纪偏大。”
“还有一个重点。”
我插话说,“重点查小镇上的饭店、酒馆,27日晚,是否有符合条件的男子喝得烂醉,然后又独自离开的。”
“知道了。”
陈支队长说,“限期八小时,给我查出嫌疑人。”
闲不住的我,不能忍受法医工作已经完成后,苦苦等待侦查结果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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