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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 系统的整合者(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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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需接受共同体“国家发展诊断工作组”

的全面评估。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人力资本,治理能力,安全环境。

工作组将出具《国家发展路线图》,明确该国在共同体中的定位。

第二阶段:联系成员期(3-5年)

根据路线图进行结构性改革,并完成安全标准附件内容。

改革期间,可以享受部分贸易优惠,可获得技术援助和有限的基础设施贷款。

第三阶段:正式成员

完成路线图设定的发展目标后,并通过共同体安理会安全审查,可以成为共同体正式成员国,享受完全成员国权利。

会场一片窃窃私语。

科威特代表举手:“安全标准附件内容是指什么?”

哈立德调出文件:

【共同体安全准入最低标准】

境内无恐怖组织:必须彻底清除所有被共同体列为恐怖实体的组织。

打击跨国犯罪:必须建立有效机制,打击人口贩卖,毒品走私,武器非法贸易,跨国诈骗等跨国犯罪行为。

邪教与极端主义:必须立法禁止并实际取缔所有煽动暴力,破坏社会稳定的极端教派。

配合共同体联合执法:允许共同体安全部队,在必要时入境协助打击犯罪。

情报共享:加入共同体的“安全信息网络”

。

“如果,”

巴林代表小心翼翼地问,“如果我国没有足够能力自己完成这些安全任务呢?”

“这正是共同体能提供的。”

哈立德回答。

“如果申请国提出请求,共同体安全委员会可以派遣安全能力建设小组,包括军事顾问,警务专家,情报分析师,帮助贵国建立相关能力。”

“如果情况紧急,”

他顿了顿,“比如有大规模恐怖营地,或跨国犯罪集团盘踞,共同体也可以应请求派遣快速反应部队协助清剿。”

会场安静了几秒,然后爆发出更激烈的讨论。

对一些小国来说,这简直是天降福音。

他们最头疼的内部安全问题,现在有了外部解决方案。

而且这个方案不像美苏那样附带政治条件,而是明确的服务合同。

但也有一些国家担忧:让外**队以“反恐”

名义进入本国,会不会损害主权?

“请注意,”

陈明远补充,“所有安全合作都基于请求—批准原则。”

“没有申请国政府正式请求,共同体部队一兵一卒都不会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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