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发现卷宗里的问题(第5页)
李渊一怒之下,饷银也不要了,直接将冯木等所有参与的人,集体问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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饷银案就此结案。
可那丢失的二十万贯饷银,到现在,也没有找到。
饷银去了哪里,那些黑衣人是谁,冯木想用饷银做什么……随着冯木的死去,再也无人知晓。
看着卷宗上的结案二字,刘树义轻轻摇了摇头。
如果是他来调查此案,不查明饷银最终的去处,他绝对不会让此案完结。
更别说,此案看似线索与证据充分,合情合理。
可实际上,在刘树义眼里,全是问题。
比如,冯木既然都已经决定要偷盗饷银,那就必然知晓朝廷可能会查到他。
他既然准备的那般充分,能神不知鬼不觉盗走饷银,岂会想不到牌位与信件,可能会导致他暴露?
即便他舍不得恩人杨文干的信件与牌位,不愿将其销毁,也至少该将其藏到外面,待他恢复自由后,再将其取回。
岂会明知有人会怀疑自己,会来搜查,还将这能够让他暴露的铁证留在宅邸?
再比如,卷宗里说冯木的下属招了,说冯木收买了他们。
可冯木具体怎么收买的,卷宗里并没有提及。
是当时审讯的人没有在意这个微不足道的细节,还是说每个人说的都不同?
若是每个人说的都不同,是冯木如此有耐心,对百馀人每个人都有专门的收买计划呢,还是说……这些人是被严刑逼供,最终受不了折磨被迫认罪,因他们就没有被收买,所以每个人的答案都不同呢?
刘树义不知当时的具体情况,不会随便怀疑查案的三司同僚。
但……身为三司刑狱体系的人,在书写卷宗时,就该方方面面都写的细致完整,如这种缺少收买细节的卷宗,在刘树义眼里,便与废纸没什么区别了。
若是刘树义负责的案子,他手下的人这样书写卷宗,他绝对会打回去让对方重写,若再写不好,直接严惩换人。
这不是能力问题,而是态度问题。
当然,这份饷银案的卷宗如此书写,究竟是态度不端,还是故意为之……那就不确定了。
而在这卷宗里,刘树义也找到了兄长刘树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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