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2页)
他的金发比john更璀璨,仿佛纯金的颜色,配上棱角分明的俊容,耀眼极了。
阿尔法德直接趴到艾琳面前,盯着她局促的小脸:“嗨,你看起来比昨天干净多了。”
说着摸摸那头乌黑柔亮的头发。
“喂,别对女孩子动手动脚。”
john严词告诫,正要拍掉那只毛手,另一个声音从长桌前方传来:“阿尔法德,回你的座位上去!”
“是,哥哥。”
无聊地撇撇嘴,阿尔法德以吊儿郎当的步子走开,气得教训他的贵族少年涨红脸,旁边还有一个气质矜傲的少女喃喃说坏话。
john猜测他们是小天狼星的父母。
“你是toarvolordle?”
一个粉红长袍的女孩坐到to身侧,用尖细的嗓音说话,“我是多洛雷斯·简·乌姆里奇,也是一年级的。”
“很高兴认识你。”
to冷淡的表情完全看不出有哪里“高兴”
。
满眼飘粉色心心的乌姆里奇却不以为意,叽叽呱呱讲得更乐。
john事不关己地凉凉旁观。
嗯哼,volde,从现在起锻炼王者的肚量吧。
幸灾乐祸的他没看过原著的后面几本,不知道这个“粉红袍子”
就是人见人厌的蛤蟆脸,恶老师的表率,魔法部的高级官员。
“我从没见过那么聒噪的女人!
她蠢得像只河马!
对了,sile,你当时在看我受罪吧?”
事后to大发雷霆,并将没义气的友人一顿好揍。
第一天只有两堂课,草药课和魔药课。
一年级的课业很轻松,他们会有大把的时间自习。
教草药学的是波莫娜夫人,她非常喜欢to和john,因为他们是最有兴趣的学生,课后还问她讨了许多植物种子与菌菇。
这就是穷孩子的通病,当年为了改善孤儿院的伙食,两人勤练疯狂生长咒,派小弟去田里偷南瓜籽。
“把这个丢进阿布拉克萨斯的葡萄酒吧。”
to拎着大笑菇想像铂金贵族狂笑不止的模样。
john补充:“还要磨成粉,先找只蜘蛛试试。”
“大笑菇,学名尼布拉斯之痒,把它捣成汁加入研磨好的红蛛脚、苦艾炖煮,可以制成一种无色无味的药膏,能融入任何液体,喝下去的人皮肤会变成绿色,一星期都洗不掉。”
艾琳用学者的严肃架势说,换来两人闪亮的注目:“艾琳,你真是天才!”
他们迫不及待要欣赏一群“绿人”
了。
呃……艾琳一阵恶寒:她是不是说错什么话?
下午的魔药课,斯拉格霍恩教授还是那么亲切和蔼,和之后的斯内普大不相同。
“孩子们,魔药,调配魔药是一门艺术,你们会在我这儿学会这门绝技!
当然,危险也时有发生,如果你们不温柔对待那些小可爱的话。”
管魔药叫小可爱……john无言,眼角瞥见艾琳一脸专注,满眼柔情,更是无语到极点。
可能这就是魔药大师的品质吧。
这节课和拉文克劳一起上,斯拉格霍恩教授没让小蛇和小狮共处一室是明智的,他还投下一个诱饵:“今天来制作缩身药剂(注:顾名思义能让人或动物回到小时候的样子,只需要几滴就可以生效),是的,一种有点难度的魔药,成分很复杂,不过我相信在座的各位都是聪明的孩子,我还准备了奖品——一瓶福灵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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