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士兵选拔(第2页)
“这不是扯淡吗?老子在战场上砍了七八个青妖,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
嘲笑声,议论声,不解声,此起彼伏。
在这个时代,九成九的士兵都是文盲,这个条件,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陈天一不为所动,继续宣布。
“第二,有家人在营中者,优先!”
人群更加混乱了。
这条规矩比第一条还要离谱。
军中普遍的看法是,了无牵挂的光棍汉,上了战场才最不怕死,战斗力才最强。
有家有口的人,瞻前顾后,往往是孬种。
“第三,三十岁以下,身体无残疾,五官端正!”
这一条倒是相对正常,但依旧刷掉了不少自诩勇猛的老兵油子。
三条标准一出,台下数千人的队伍,顿时骚动起来。
许多人骂骂咧咧地转身就走,觉得这个年轻的卒长根本就是在消遣他们。
但依旧有数百人留了下来。
他们或许将信将疑,或许抱着侥幸心理,又或许,是被那“肉食翻倍”
的诱惑死死地拴住了脚。
“很好。”
陈天一看着留下的人,点了点头,“现在,符合第一条和第二条的,站到左边。
只符合一条或都不符合的,站到右边。”
人群再次分流。
最终,站在左边的,只有寥寥不到两百人。
而右边,则还有三四百人。
陈天一的目光,直接落在了左边那不到两百人的队伍上,对着右边那几百人挥了挥手。
“你们,可以回去了。”
“凭什么!”
右边队伍里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壮汉立刻吼了起来,“老子九岁就跟着人跑江湖,杀过的人比你吃过的盐都多!
凭什么连个试的机会都不给?”
“就凭他们识字,有家人。”
陈天一的回答简单而直接。
他看着台下所有疑惑不解的脸,终于开口解释。
“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
你们觉得,打仗靠的是力气,是悍不畏死。
没错,但那只是匹夫之勇!”
他的声音陡然拔高。
“我第十卒,要的是能打胜仗的兵,不是去送死的炮灰!
我要我的兵识字,不是让他们去考状元,而是为了让他们能看懂地图,能理解复杂的书面命令,能学习更先进的战术!
我不需要一个命令要经过十张嘴才能传到他耳朵里,并且还走了样!”
“我要我的兵有家人,不是让他们贪生怕死,而是要让他们心中有牵挂!
一个为了妻儿老小而战的男人,他的意志,比钢铁还要坚硬!
他想的不是怎么死在战场上,而是怎么打赢了仗,活着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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