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9章(第2页)
注意,不是钱,宋朝的货币与之前的朝代相比空前发达,可也没到能用货币转换物资收税的程度。
除了现代社会,没任何朝代能做到这一点。
这些物资,都堆在衙门里,国家哪有那么多的公务员来管,就由各城乡的上四等户出人来看守。
听好了,不白看,看好了不给钱,看丢了你得赔。
这是看守,收齐了还得运。
各位衙前同志们,你们得押运这些物资,架着船赶着驴给京城里皇帝送东西。
送的路程远近就看各位的幸运程度了,要是投胎到长江以北,那或许个把月的就回来了。
要是很不巧,您是位江南人、岭南人或者广东那边的兄弟,想想来回得多远的路,多大的苦!
并且还要注意那个总原则,运到了没奖,运丢了你赔……话说两年前,就是熙宁二年时,神宗皇帝偶然间翻看内藏库奏章时,就发现了这么个事。
一个外地(哪儿的没讲)到京的衙前,任务是&ldo;纳金七钱&rdo;,连一两银子都不到,这哥们儿居然过了一年都没能交差回家。
其原因就是在他本地衙前得到了任务,风雨无阻地送来,被这边的衙门给忽悠了。
各种敲诈勒索,各种巧立名目,让这位兄台晕头转向应接不暇,直到回家的路费都没了。
而且还不敢逃,小心逃回去全家都有罪受罚。
想想这样的日子还能过吗?让我们和宋朝人换位思考一下,就算股神巴菲特到了宋朝,他正摩拳擦掌准备进股市里痛宰散户,可是衙前任务到了,从此没日没夜地忙,根本就没摸电脑的机会,你让他怎么赚钱,怎么养家糊口?
截止到这里,问题还没有激化。
因为理论上是由四个等级的家庭来分担这些任务,人多力量大,灾难均摊,问题也就小点,可是前面我们说过,宋朝的富豪级家族、中举的人家、出家人、女户(没男丁)、单丁户等都有豁免权,这些人刨除在外,剩下的基本就是第三四等户了。
这样多的任务,这样密集的中奖律,只能造成一个结果‐‐破产。
家破人亡级别的破产。
并且这还是次要的,更让人发指的是三四等户破产之后的社会现象。
谁也不敢发财了。
除非您能大展神威,一下子从下五等户一跃而起,升为第一二等户,不然只要是稍微勤劳点,赚了一头牛、几只猪,多种了几棵桑树什么的,邻居们官府们立即就来向您祝贺‐‐您是有钱人了,至少是个三四级,呵呵,今年的衙前就由您多费心了……
号称开明第一、富足第一的宋朝,前100多年,普通的黎民百姓就这样生活着。
觉得很难很绝望吗?不,这只是众多差役中的一种而已,其他的还有里正、户长、乡书手等&ldo;头衔&rdo;来帮助下乡到户收税;有耆长、弓手、壮丁等&ldo;职务&rdo;去负责抓贼;有承符、人力、手力、散从等名目给正牌子的官员们服务。
其他的,有一些还比较著名,比如县级衙门里的县曹司、押录;州级衙门里的州曹司、孔目,连同各级配备的杂职,虞候、拣掏等等等等,简直数也数不过来,都要由普通百姓去承担。
长此以往,达到百年,这是人过的日子吗?最重要的一点,是民间的生产力发展被限制了,而宋朝之所以还能存在,就一直因为它有钱。
可以花钱去买和平,花钱养着国内有可能造反的各路饥民、暴民。
所以就算只从安全角度来看,差役法都要废除。
于是王安石新法集团想出了&ldo;免役法&rdo;。
简单地说,免役法的总原则就是&ldo;交钱免役&rdo;。
让从前需要当差的百姓,通过交与自身等级相符的钱,买回自己的自由身,去干他想做的那些事。
国家用这些钱,去招募想当差的人。
这个办法好不好?它形成了一个循环‐‐百姓们通过交一定数额的钱,可以得到从前想像不到的空余时间,用这些时间,可以去生财养家;国家得钱,去招募人员当差,可以扩大就业人数,减少社会上的闲散人员,不仅使国家正常运转,还把各种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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