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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河北沧州特大抢劫杀人案09公安部督办大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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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的春节,庞云峰过得并不愉快。

虽然家里因为他“办事”

有了些动静,但没能得到男孩的父母,依旧整日唠叨个没完,抱怨他没用,没能给自己生下一个传宗接代的孙子。

这样的氛围让庞云峰坐立难安,根本不敢在家里多待。

于是,在又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被欲望和家庭压力彻底裹挟的庞云峰,再次铤而走险,独自驾车来到了盐山县。

他趁着夜色,翻墙进入一户农家院内,用随身携带的凶器威胁住惊慌失措、手足无措的一家人,然后抱起一名刚刚满月的男婴,迅速逃离了现场。

这一次,他终于“得偿所愿”

回到家后,看着怀里嗷嗷待哺的男婴,父母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家里压抑的气氛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孩子的哭声和大人的笑声。

庞云峰沉浸在这种“家庭和谐”

的假象中,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喜悦是建立在另一个家庭无边的痛苦之上。

那个被抢走男婴的家庭,从此陷入了绝望的深渊。

他们发疯似的报案,西处寻找孩子的下落,父母整日以泪洗面,哭到撕心裂肺,甚至几度昏厥。

好好的一个家庭,因为庞云峰的一己私欲,变得支离破碎。

可此时的庞云峰,心中没有丝毫犯罪的恐惧,更没有对受害者家庭的愧疚,只有得偿所愿后的快感。

或许,从这一刻起,一种分裂的人格就在庞云峰身上显现出来。

他在人性与魔鬼之间来回转换,白天,他是抱着孩子、享受“天伦之乐”

的普通人;夜晚,他是犯下累累罪行、毫无良知的恶魔。

更可怕的是,他竟然觉得这种分裂的状态“出奇的完美”

,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己经彻底沦为了罪恶的奴隶。

很快,庞云峰就完成了角色的彻底转变,从最初被周建平诱惑、被动参与犯罪,变成了抢劫案件中的骨干分子。

他变得越来越疯狂,越来越残忍,以至于后来连他自己都记不清到底参与了多少起犯罪案件。

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在多次抢劫案件中,他都对被抢劫对象实施了暴力殴打,手段凶狠;在一次导致一死一伤的恶性犯罪中,他是积极的参与者;在一次令人发指的轮奸犯罪里,他更是暴露了自己禽兽不如的本性,凶相毕露。

就在庞云峰及其团伙疯狂作案、不断践踏法律与道德底线的时候,沧州市公安局的民警们,己经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一系列案件的严重性,一场与罪恶的较量,即将拉开序幕。

2008年12月29日凌晨0点30分,夜色正浓,整个泊头市齐桥镇都沉浸在熟睡之中。

一辆黑色的奇瑞轿车,像一只蛰伏的野兽,悄悄地停在了一户农家的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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