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章 贵州教师胁迫学生卖身案三
随着黄栋等人的不断追问和核实,越来越多的受害学生站了出来,她们鼓起勇气,诉说着自己被摧残的经历,而池耀、赵庆梅、张宗禄、李慧艳等人的恶魔行径,也渐渐清晰地呈现在了人们的面前。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些披着教师外衣的恶魔,不仅仅是简单地糟蹋这些无辜的孩子,她们还形成了一个隐秘的罪恶链条,将这些孩子当作商品,卖到了六盘水市、纳雍县等地,从中牟取暴利。
根据受害学生的回忆和家长们的核实,这桩罪恶的开端,早在2006年3月份就已经开始了。
最先伸出罪恶之手的,是赵庆梅。
赵庆梅是池耀的妻子,曾经在新发乡中心小学担任代课教师,后来因为嫌工资太低,就辞去了代课教师的职务,在学校里摆了一个小摊,卖一些零食和文具,平日里也经常出入学校,和孩子们接触较多。
2006年3月初,赵庆梅在和本乡的一名女青年聊天时,得知带少女“卖处”
可以赚很多钱,一时之间利欲熏心,就动了歪心思。
她没有丝毫的犹豫,也没有丝毫的愧疚,很快就将罪恶的魔爪伸向了身边的孩子们。
而她第一个下手的对象,竟然是自己丈夫池耀的亲侄女彭某,这个年仅十几岁的女孩,成了她罪恶行径的第一个牺牲品。
赵庆梅找到彭某和另外一名学生杨某,以帮忙干活为由,将她们骗到了自己家里住宿。
第二天,她就带着这两个女孩,辗转来到了纳雍县的一家迎宾旅社,通过旅社老板的介绍,将这两个女孩卖给了两名嫖客。
事后,赵庆梅收取了4900元的赃款,随后就威胁彭某和杨某,让她们回家以后不许告诉任何人,不许把这件事情告诉自己的父母,否则,就会对她们和她们的家人下手,把她们全家都毒死、都炸死。
第一次作案得手后,赵庆梅尝到了甜头,也变得越来越大胆。
她没有丝毫的悔改之意,反而觉得这种赚钱的方式又快又轻松,于是就邀约自己的丈夫池耀,还有同在新发乡中学任教的教师张宗禄,以及张宗禄的妻子李慧艳,一起参与到这件事情中来。
让人不齿的是,池耀和张宗禄作为人民教师,得知赵庆梅的所作所为后,不仅没有制止,反而被金钱诱惑,主动加入了这个罪恶的团伙,成为了摧残孩子的帮凶。
从那以后,这四个人就结成了一个罪恶的团伙,开始有组织、有预谋地诱骗、胁迫村里的女学生,将她们带到六盘水市、纳雍县等地卖淫,从中牟取暴利。
她们利用自己的教师身份,骗取孩子们的信任,常常以帮忙种苞谷、剥豌豆、到六盘水市游玩等为借口,诱骗孩子们跟她们走。
对于那些不愿意跟她们走的孩子,她们就采取威胁、恐吓的手段,逼迫孩子们就范。
受害学生刘翠英回忆说,她第一次被欺骗,是在2006年3月11号。
那天,赵庆梅找到她,说自己娘家有活要干,让她帮忙,还说干完活就请她吃好吃的。
刘翠英当时年纪还小,没有丝毫的防备心,就答应了赵庆梅的请求。
她跟着赵庆梅、池耀等人一起出发,一路上,池耀就不停地威胁她们,说在路上不许说话,不许吵闹,谁要是敢不听话,就把谁扔到车下碾死。
她们辗转来到了六盘水市的一家旅社,旅社的女老板带来了两个讲普通话的男人。
那两个男人看到刘翠英她们年纪太小,就不愿意接受,转身就要走。
赵庆梅看到到手的生意要黄了,就和旅社女老板吵了起来。
就在这时,池耀恶狠狠地走了过来,对着旅社女老板大喊,你们拐卖儿童,还有脸跟我们吵。
随后,他又转过身,对着刘翠英她们威胁说,今天这件事情,回家以后不许告诉任何人,不许告诉你们的父母,否则,就杀了你们全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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