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 出城(第2页)
海碗般大的蹄子落在街道上,出密集的声响,如同鼓槌暴击。
街道上有行人,稀稀疏疏的,他们听到暴风骤雨般的马蹄声,还来不及闪躲,就见一团火影飘了过去。
看上去,竟像一簇燃烧的火把一般,就连马上骑着的是谁,都瞧不清楚。
胭脂马放开四蹄,浑身气血蒸腾,使得全身皮肤『色』泽越鲜艳起来。
陈唐暗觉诧异,据他所知,在原来的历史时空,有着汗血宝马的说法。
便是说骏马奔腾的时候,汗出如浆,那浆水就跟血一般殷红,并因此得名。
但是这胭脂……
本身明明便是一匹脚力粗劣的枣红马呀。
能具备如此神俊表现,应该是被马妖融合的缘故。
套句时髦词,唤作“基因突变”
了。
衙门的冲突,以及激斗,前前后后,耗时并不长。
然后杨秋雪派人去兵营调兵,陈唐收拾行李,总共耗时,也不过一刻多钟。
估计现在,那名去兵营的侍卫,才刚到目的地。
南服县城面积不算小,而从县衙去城门,有着一段距离。
但胭脂马的度,足以争取到有利的时间差。
这些东西,在陈唐出剑之前,便有过算计的。
县城东门,有人来往,数名守门兵丁懒洋洋地站在那儿——平时之际,守门的就左右各站一个,基本等于是摆设。
不过杨子楚进城后,为了防止陈唐借机出城,便下了命令,让守将顾山派遣兵丁,增派人手,盯紧了些。
当然,这些守门兵丁和杨氏兄妹麾下的那些精锐兵甲毫无相比『性』,五个都抵不上人家一个。
论起武力来,那兵甲每一人,几乎都等于武者人物。
加上甲胄以及精良武器的加成,战力不容小视。
瞧着那些铠甲鲜明的装备,这些守城老兵们就一阵眼红。
但有些东西是羡慕不来,反正到了他们这般状况,生活便是混日子,吃饷粮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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