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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二八章 日记(第3页)
她想问老者和管理者,可那两个家伙好像都去打瞌睡了,根本不鸟她。
樊晓晓郁闷不已,只好继续翻阅笔记本。
笔记本的主人名叫曹海,有一份饿不死的普通工作,最大的爱好就是玩游戏,是一个标准的宅男。
车祸住院,一觉醒来就出现在这里,还穿着医院里的病号服。
口袋里只有一个打火机,两支中性笔,手里攥着一个笔记本。
试了很多种办法都回不去以后,只好认命。
突然来到一个吃生肉的原始社会,而他又是个缺乏锻炼的宅男,可见生存该有多么艰难。
连一只兔子都抓不到,打猎就不用想了,没有被野兽吃掉已经是万幸了。
语言不通,只好学着用手势交流,靠着摘野果挖野菜,才渡过了最初的艰难时刻。
凭着在游戏里学的那些不入流的招数,他终于混进了一个小部落,成为了部落的巫。
其实巫就是神棍,只要学会高深莫测的忽悠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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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部落的实力一般,很难捕获到什么大型野兽,曹海便建议,部落不要搞什么野兽图腾。
因为大型野兽他们抓不到,无法让头领戴上那种兽头。
小野兽没什么威慑力,别人看见那样的兽头,更容易欺负你。
不如不戴兽头,也不招太多人,奴隶也尽量不要。
这样的小部落其实不算什么部落,更像是一些流浪野人临时凑合的队伍。
不过这家伙会忽悠,而且是真诚地忽悠,倒也渐渐聚集了一点人。
他也同样教部落的人吃熟肉,不喝生水,大大降低了大家的生病几率,死亡率大大减少。
大家更是将他奉为神明,头领也是不管大小事情都与他商量,俨然将他当成了部落的主心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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