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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5章 道不同不相为谋(第2页)
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
天不违道,乃得全覆也;法道也。
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
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
用智不及无知,而形魄不及精象,精象不及无形,有仪不及无仪,故转相法也。
道顺自然,无故资焉;地法于天,人故象焉,所以为主,其一之者,主也。
《道德经》说:“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冲,其用不穷。”
真正完美的,看似不足;真正充盈的,看似虚空。
这样才能取之不尽,用之无穷。
刚才,李保国所提到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更是道德经当中最精髓的部分。
通俗理解为,道是创造天地万物的原始之母。
因此,人要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效法自然。
“道法自然”
并不是把道与自然对立起来,道是终极的、绝对的,没有“外”
,所以“道”
就是“自然”
。
“自然”
这一概念,按照玄门的学说中,一般有三方面构成。
即一是不干预,自由发展。
二是不勉强。
三是出于天然,不假人工造作者。
由此可以看见,李保国所言之道,即因循自然之规律,达至“无为而无不为”
之境。
此外,“法”
一词在句中作为动词,即效法、因循、遵守之意,而无法则、法律之意。
以大地的无私载、谦卑无争为法,以天之无私藏为法,以道之自然为法,从而道与自然归一。
此处之法乃道之法,对道的遵循可以使得天、地、人三界秩序井然,得以理治。
宇宙万物是一个整体,人、天、地、自然等构成了一个有层次、结构、整体的系统,相互联系,相互制约。
所以,元祖天魔也好,异魔也罢,这一切都是天道运行的基本规律。
所以,用李保国的话来说就是,天塌不下来。
而叶不凡置身其中,就是因为太过执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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