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宇宙(第2页)
他像一块干涸的海绵,贪婪地吮吸着空气里稀薄的灵气,还有那股带着审视意味的天道之力。
每次“摊平”
,都像是在与这片土地进行一场沉默的谈判,直到体内那股撕裂般的疼痛缓和些,才重新凝聚成人形,继续往前挪。
日子就这么在“走-摊-吸-走”
的循环里流逝。
他从能走二十步歇一次,到二十五步,三十步……沙滩的咸腥渐渐被荒漠的燥热取代,脚下的细沙变成了磨脚的砾石,头顶的太阳也愈发毒辣。
偶尔有身影在远处的沙丘上掠过,快得像一阵风,掀起的沙雾里能瞥见他们衣袂上流转的光晕——那是体内宇宙与天地共鸣的迹象,是这个世界的“原住民”
。
方宇只是低着头,一步一步地丈量着荒漠,身影在无垠的黄褐里小得像一粒尘埃。
这一走,就是三年。
当他踏出荒漠边界的那一刻,脚底突然触到了柔软的草茎。
方宇踉跄着停下,抬头看见远处连绵的绿意,喉咙里涌上一股哽咽。
就在这时,胸口突然传来一阵灼热,紧接着是手腕的微麻、眉心的轻颤,还有丹田处的温热——四枚沉睡已久的本命符,竟在这一刻同时苏醒了。
他认得它们。
左胸那枚泛着寒气的,是天天的时间符;手腕缠着淡绿微光的,是赵诗雅的空间符;
眉心跳动着暖芒的,是兰兰的轮回符;而丹田处那枚生命小草,是他自己的本命符。
四枚符像四颗心脏,在他体内规律地搏动着,彼此缠绕、呼应,渐渐酿出一种奇异的感觉——像是有什么东西正在破土而出,带着熟悉的气息,又透着陌生的韧性。
方宇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只觉得累。
拖着灌了铅的腿又走了不知多久,终于看到了炊烟。
那是个不大的小镇,泥墙木顶的屋子错落有致,空气里飘着饭菜的香气。
他站在镇口,低头看了看自己——破烂的衣衫沾满油污和沙砾,头发纠结成毡,身上散着三年没洗过的馊臭,活脱脱一个从泥里捞出来的乞丐。
镇上的人来来往往,有人看他几眼,眼神里没有鄙夷,只有淡淡的平和,像是见惯了世间的颠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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