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第2页)
不对‐‐
真能视为真凶?
此事幕后想必真有凶手。
只要夺人性命者非妖魔灵威,就真得有人动手才杀得了人。
杀了人,下手的当然就是真凶。
不过……
‐‐这杀戮的用意又是何在?
凶手的居心实难度量,教志方完全无法揣度。
即便其中真有奸计谋略,也无从一窥真章,逼得志方只得放弃思索。
针对此案,仅能认定背后真有凡人下手。
下手杀人者,当然就是真凶。
不过,丧命者乃是姓名被写上绘马者,这些个死者与真凶‐‐理应毫无关联。
若是如此……
代表杀意仅存于在绘马上写上姓名者。
若是如此,是否表示该治罪的乃写上姓名者?绘马‐‐以及依绘马指示行凶之凶徒,其实仅是杀人凶器。
且慢。
写上姓名者果真心怀杀意?
当然,写上姓名的用意,的确是为祈求对方丧命。
不论理由为何,既然欲借绘马取对方性命,想必个个都心怀迫切动机。
若是依此判断,这些人的确是蓄意害命。
不过……
难道他们真相信写了名就能夺人性命?
写上姓名就能致人于死之说,理应无人会傻到毫不质疑便全盘采信。
即便毫无学识、或不谙是非者,想必也视其为无稽之谈。
不论传言如何生动,或有何证据佐证,顶多也只会半信半疑。
或许其中亦不乏半开玩笑写上姓名的轻率之徒。
怀此心态者,并无迫切动机,但即便如此,倘若是个开不得的玩笑,如此轻举妄动,亦属不宜。
不过……
若是写上姓名时:心怀向神佛祈愿之意‐‐是否就能将之治罪?
不,问题并非能或不能,而是该罚还是不该罚。
恨得椎心刺骨、巴不得致对方于死地‐‐此等心态,人或多或少皆有之。
但仅是心怀此念,并无法将之治罪。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