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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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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

真能视为真凶?

此事幕后想必真有凶手。

只要夺人性命者非妖魔灵威,就真得有人动手才杀得了人。

杀了人,下手的当然就是真凶。

不过……

‐‐这杀戮的用意又是何在?

凶手的居心实难度量,教志方完全无法揣度。

即便其中真有奸计谋略,也无从一窥真章,逼得志方只得放弃思索。

针对此案,仅能认定背后真有凡人下手。

下手杀人者,当然就是真凶。

不过,丧命者乃是姓名被写上绘马者,这些个死者与真凶‐‐理应毫无关联。

若是如此……

代表杀意仅存于在绘马上写上姓名者。

若是如此,是否表示该治罪的乃写上姓名者?绘马‐‐以及依绘马指示行凶之凶徒,其实仅是杀人凶器。

且慢。

写上姓名者果真心怀杀意?

当然,写上姓名的用意,的确是为祈求对方丧命。

不论理由为何,既然欲借绘马取对方性命,想必个个都心怀迫切动机。

若是依此判断,这些人的确是蓄意害命。

不过……

难道他们真相信写了名就能夺人性命?

写上姓名就能致人于死之说,理应无人会傻到毫不质疑便全盘采信。

即便毫无学识、或不谙是非者,想必也视其为无稽之谈。

不论传言如何生动,或有何证据佐证,顶多也只会半信半疑。

或许其中亦不乏半开玩笑写上姓名的轻率之徒。

怀此心态者,并无迫切动机,但即便如此,倘若是个开不得的玩笑,如此轻举妄动,亦属不宜。

不过……

若是写上姓名时:心怀向神佛祈愿之意‐‐是否就能将之治罪?

不,问题并非能或不能,而是该罚还是不该罚。

恨得椎心刺骨、巴不得致对方于死地‐‐此等心态,人或多或少皆有之。

但仅是心怀此念,并无法将之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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