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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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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纠纷过后,终于决定由店东之弟继承家业,前继任者之后妻与其子,则在遭莫须有的诽谤后,被逐出家门。

这回的差事,便是代其弥补损失。

虽无意争取家产,然而一个子儿也没得着又惨遭放逐,凄恻堪怜,莫此为甚。

此后妻之子,乃前继任者所亲生,依理,本该由这孩儿继承家业才是。

眼见如此,林藏便设局自店家盗取五百两,交予此后妻。

有了这笔钜款,母子俩应可生活无虞。

损料为全额之一成共五十两。

由于多少帮了点忙,又市也分得了二两。

众人认为这桩差事‐‐与只右卫门毫不相干,看来也的确是如此。

然而……

果真毫无关系?这难道不是为夺取家业而精心策划的戏码?眼见继任者死亡时机如此凑巧,又市猜测这应非偶然。

继任者死于一无宿人之手。

凶手于事发后当场就逮,毫未抗辩便唯唯诺诺遭正法斩处。

既已有了交代,众人对此也不以为意‐‐

然此无宿人仍有一妻。

又市前去探访时,其所寄宿之长屋竟已空无一人。

常人想必以为,其夫既犯下杀人大罪,此妻应是难耐众人指点,乘夜遁逃。

又市原本也是如此推论。

不过,这对无宿人夫妻似乎在谷中一事发生前,便已迁出长屋。

况且,隔邻之妻亦表示,无宿人之妻近日将迁离江户。

岂可能轻易迁离?若是如又市、林藏般的不法之徒,或许另当别论,但区区一介无宿人,又带着娃儿,哪可能随心所欲地跨越朱引?若是仍潜身江户某处,尚不难理解,但绝无可能轻易迁至外地谋生。

除非是‐‐身怀相当程度的盘缠,又有人引领。

然此类人等,何来盘缠?

据传这家子积欠的房租已达年余,过的想必是难能饱餐的日子。

该无宿人不仅无业,又坏了身子,岂有可能豪饮至烂醉?何况也不可能有上冈场所的闲钱,哪可能与大商家的少东起争执?

该不会是,以保证妻小生活无虞为代价‐‐

出卖了自己这条命吧?

据传,这凶手伏法时甚是顺从。

围观者议论纷纷,或许是争执时虽曾起勃然怒火,然毕竟犯下杀人重罪,吓得他无胆造次。

然又市听在耳里,却不作如是想,怎么看都像是早已有此觉悟。

少东实乃遭人设计谋害‐‐

又市如此判断。

但继承家业的店东之弟与凶手之间,却找不出任何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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