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第2页)
为安置洛阳百姓并解决工坊人力之困,燕王特颁新政:凡洛阳百姓中有技艺者,无论木匠、铁匠、工匠等,皆编入锦绣山庄各工坊效力。
王命已下:锦绣山庄工坊即日扩建,各匠师须广收学徒。
此举既可安顿流民,又能补工坊人力短缺之弊。
燕国自开商路以来,国库丰盈。
百官皆重商事,朝中无轻商之风。
宣明殿内,燕王刘凤听罢百官奏报,振袖而宣:"
诸卿既无疏漏,寡人当颁二策,永载燕律:"
其一:燕境之内,官府须力倡民户添丁;
其二:凡生子者,赐鸡一只、钱两千;育二子者,赐羊一头、钱五千。
繁殖三子者,官赐黄牛一头,赏钱万文。
若产子逾三者,另由官府出资抚养余子。
另颁新规:凡年逾四十五之男子,禁聘未满三十之女为妻。
此令即日通行境内,违者除罚金外,另服苦役十载。
诏令既出,宣明殿内顿时落针可闻。
前款政令虽惠及百官,然末条禁令却令满朝哗然。
殿中文臣虽不敢高声抗辩,私语之声却此起彼伏。
尤以中下层文官为甚——彼等虽未届禁婚之年,然念及将来不得纳青春少艾为妾,皆面有难色。
武将一系则默然伫立,冷眼旁观文官躁动。
刘凤高踞龙椅,睥睨群臣窃议之状,寒声道:"
此令不可更易,即刻施行。
殿内霎时肃静,众臣屏息垂首。
王命既出,违逆者当由隐秘卫、黑衣卫、百鸟三司共察。
官吏抗命者,罪加一等。
燕境之内,此令必行。
若有不从者,自请离朝,另投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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