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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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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话说太多次了,就像小时候听的那个“狼来了”

的故事。

一起生活的那些年,每次吵架都誓言最后一次,然而每次都哭着笑着说我们重新开始。

他们都忘了,总有一次是最后一次。

缘分这件事很玄妙,吵架和好100次已成习惯,却忽然没有了第101次。

命运改变主意,把两人之间的缘分收回,从此在人海滑落失却。

而今他已是另一个女人的丈夫,他终于不再是她的利昂。

不可从头来过,最后只得我哭我。

有一次耀明来看玫瑰,他们散步至大喷泉,玫瑰忽然想起莱斯礼。

在罗马那次,莱斯礼站在喷泉旁与利昂剑拔弩张,水光中那华丽容颜竟再见不到。

玫瑰问耀明,“你可知道莱斯礼是怎样一个人?”

耀明说,“我都不知道我是怎样一个人。”

想了想又说,“其实他们并没有离开,他们只是先去另外一层空间等待我们。”

玫瑰失笑,原来耀明一直认为她是因为莱斯礼。

清醒剔透如赢耀明也会如此认为,何况利昂,他当时想必已经气疯了。

耀明见玫瑰不语,忽然对她说,“之前我说在马德里被扒掉钱包,当时我去西班牙看望胡安娜。”

耀明并不看玫瑰,顾自说下去,“胡安娜是我最爱的女人。

她也已经死了。”

18岁的时候,耀明在西班牙生活过半年。

他在一间学校学舞蹈,胡安娜是他的老师。

她有褐色的头发和眼睛,如拉斐尔油画般的面容。

一开始耀明没有想过这个女子于自己有怎样的意义,直到她跳起舞来。

她的身体是为了舞蹈而生的。

在弗拉明戈的节奏中,耀明的眼光已无法离开她。

三个月的挣扎后,耀明确定今生第一场爱情已发生。

他请求她跟他去美国。

那时耀明已经报读纽约大学艺术学院的导演系,他对美国的黑人音乐也很有兴趣。

而且不管怎么说,电影音乐这一行在美国最有发展。

那时他是一个艺术青年,他的理想是好莱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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