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第3页)
,这种话说太多次了,就像小时候听的那个“狼来了”
的故事。
一起生活的那些年,每次吵架都誓言最后一次,然而每次都哭着笑着说我们重新开始。
他们都忘了,总有一次是最后一次。
缘分这件事很玄妙,吵架和好100次已成习惯,却忽然没有了第101次。
命运改变主意,把两人之间的缘分收回,从此在人海滑落失却。
而今他已是另一个女人的丈夫,他终于不再是她的利昂。
不可从头来过,最后只得我哭我。
有一次耀明来看玫瑰,他们散步至大喷泉,玫瑰忽然想起莱斯礼。
在罗马那次,莱斯礼站在喷泉旁与利昂剑拔弩张,水光中那华丽容颜竟再见不到。
玫瑰问耀明,“你可知道莱斯礼是怎样一个人?”
耀明说,“我都不知道我是怎样一个人。”
想了想又说,“其实他们并没有离开,他们只是先去另外一层空间等待我们。”
玫瑰失笑,原来耀明一直认为她是因为莱斯礼。
清醒剔透如赢耀明也会如此认为,何况利昂,他当时想必已经气疯了。
耀明见玫瑰不语,忽然对她说,“之前我说在马德里被扒掉钱包,当时我去西班牙看望胡安娜。”
耀明并不看玫瑰,顾自说下去,“胡安娜是我最爱的女人。
她也已经死了。”
18岁的时候,耀明在西班牙生活过半年。
他在一间学校学舞蹈,胡安娜是他的老师。
她有褐色的头发和眼睛,如拉斐尔油画般的面容。
一开始耀明没有想过这个女子于自己有怎样的意义,直到她跳起舞来。
她的身体是为了舞蹈而生的。
在弗拉明戈的节奏中,耀明的眼光已无法离开她。
三个月的挣扎后,耀明确定今生第一场爱情已发生。
他请求她跟他去美国。
那时耀明已经报读纽约大学艺术学院的导演系,他对美国的黑人音乐也很有兴趣。
而且不管怎么说,电影音乐这一行在美国最有发展。
那时他是一个艺术青年,他的理想是好莱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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