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知识的魅力
打这以后,姜山固像重新找到了主心骨。
只要一捧起书,就跟渴极了的人看见泉水似的,一头扎进去就不想出来。
有时候坐在窗边看,有时候靠在炕头读,常常一看就是大半天,连老乡喊他去吃饭都听不见。
知识的魅力就像春天的火山,在他心里重新烧了起来,热得发烫。
那种对读书的渴望,比饿了三天想吃饭还强烈,比渴了半天想喝水还急切。
他捧着书本,手指轻轻摩挲着泛黄的书页,指尖能感觉到纸页上细微的纹路。
这一刻,好像穿越了千百年的时光,跟古代的孔子、孟子那些智者聊上了天——他们说的话,写的字,都清清楚楚地在眼前。
等他从书里回过神来,听见窗外传来老乡赶牛的吆喝声,还有鸡叫的声音,才猛然醒悟:这种心里满满的、说不出来的舒服劲儿,才是真正的幸福和充实啊!
姜山固赶紧把那些被老鼠啃过的书都找出来,双手抖得厉害,像对待老祖宗传下来的宝贝似的整理。
每本书都被他小心翼翼地抚平卷起来的边角,遇到沾了灰的封面,就用湿毛巾拧干了轻轻擦,生怕弄破了纸。
窗边的简易书桌是他刚来插队时搭的,两块木板架在土坯墙上,摇摇晃晃的。
他特意从院子里找了四块青砖,用旧布把砖角包好,怕磨坏书页,然后把砖仔细地夹在书本两边,让书能平平整整地立着。
这几块青砖还是上次整理知青点那间杂货屋时翻出来的,砖面上还留着以前砌墙时的泥印,带着老日子的痕迹。
他拉开书桌最下面那个斑驳的木抽屉,手指往深处摸,碰到一个硬邦邦的东西。
拿出来一看,是个崭新的笔记本,牛皮纸封面因为屋里潮,已经有点发皱了。
这是他来插队时特意带来的,一直没舍得用。
姜山固深吸了一口气,从衬衣口袋里掏出那支“英雄”
牌钢笔——这是他考上初中那年,父亲特意去百货大楼买的,当时花了父亲半个月的工资。
笔身上的金色早就磨掉了,露出里面的银色,可笔尖还是很锋利,写起字来很顺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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