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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史英只能强颜欢笑道:“你愿意为我做主,真是太好了……”
然而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南宫傲凌打断了。
他面色古怪地看了史英一眼,轻蔑道:
“你当年的救命之恩,在你惹出这么多事后,我觉得我已经还完了。
否则你以为,你现在这么声名狼藉、人人唾弃,怎么会没人借此机会落井下石,让你还能安安稳稳地留在施家做你的大小姐?”
“谁说我是去给你做主的?我是去见施莺莺的。”
南宫傲凌在说起这个名字的时候,甚至还有一点憧憬,也不知道这个人在自信地憧憬着什么:
“也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我?其实依我来看,谢北辰对她也没那个意思,没准就是看在谢成芳的份上把她当妹妹照顾呢?这样的话,我肯定还有机会。”
史英的声音几乎都是从喉咙里生挤出来的了:“你一大早跑来我这里,难道就只是为了质问我吗?”
“当然不是。”
南宫傲凌疑惑地瞥了她一眼,似乎很奇怪为什么史英这么不解风情似的:
“我说过的吧?你的恩情,我已经还完了。
既然已经还清了往日旧恩,那我们之间还能有别的什么瓜葛?”
“我以为……”
史英刚想说“我以为我们是情侣”
,可话到嘴边,才终于发现了一个骇人的事实:
南宫傲凌从没在任何场合,正式承认过他们之间的“情侣关系”
,他一直只是若有若无地暗示而已。
正因为他从未正式承认过,所以日后他要甩开史英,也就格外方便,只要轻飘飘地说一句“大家都误会了”
就可以!
想通了这一点后,史英难堪得险些哭出来。
她当初想利用南宫傲凌的时候,或许不够喜欢他;但两人在相处这么久之后,史英已经在不知不觉之间,对他情根深种了。
结果在她已经把这个男人视为自己的囊中之物、当做自己的恋人之时,对方冷不丁地来了一句“我们根本毫无关系”
,这可真是把史英的脸面和少女芳心一起扯了下来,冷酷无情地在地上踩了个稀巴烂,强力粘合剂都粘不回来的那种。
史英面色涨红,带着哭腔垂死挣扎道:“……我以为我们还算是朋友?”
“当然是了。”
南宫傲凌毫不犹豫地点点头,然而史英还没来得及为此开心哪怕一分钟,下一句话就让她如坠冰窖,浑身僵硬,半个字也说不出来了:
“所以我来问问你,你以前还没和施莺莺闹僵的时候,跟她关系很不错吧?她会喜欢什么东西?”
“都这么久不见了,得准备个礼物送给她,送什么好呢?珠宝首饰豪车之类的也太俗气了……我可得好好想想。”
史英拼命咬着自己的嘴唇,直到尝到了一丝鲜血的味道,才被剧痛给拉回了神志,强笑道:
“她不喜欢这些身外之物,可挑着呢。”
史英的本意是让南宫傲凌觉得施莺莺是个挑剔的人,然而施莺莺的滤镜,现在在南宫傲凌这里是完全拉满的。
于是他半点史英预料中的不耐都没有,反而双眼一亮,赞赏道:
“不愧是她,我就知道莺莺不是那种看重外物的人。
那你赶紧收拾一下,我们今天就走。”
——施莺莺。
这个名字在史英眼里,已经不再是什么“能够随意糊弄的对象”
了,而是恶魔的催命符也似的存在:
她不过一介家境贫寒的普通人,为什么人人都爱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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