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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莺莺,没想到吧——”
然而她耀武扬威的话语刚说到一半,就被手术台上传来的那个嘶哑而狂怒的声音打断了:
“怎么又是你干的好事!
你竟然……你竟然敢害我到这种地步!
我要杀了你,贱人,你这个猪狗不如、又蠢又毒的畜生!”
这个声音史英熟悉得很,她当即便傻了眼,脑海里一片空白,连话都不会说了:
她吩咐那帮人绑架的,竟然不是施莺莺,而是南宫傲凌?这……怎么会这样啊?她明明只想对付自己的仇人的,却反而把自己最心爱的人给害了?
史英难以置信地扑了过去,想要揭开蒙在这人脸上的布确认一下是怎么回事,可南宫傲凌一听到她的脚步声,便奋力闪躲,哪怕拼着撕裂伤口都要离她远一点,嫌恶之情由此可见一斑:
“我当初怎么会看上你这种垃圾?你竟然还敢骗我,你根本就不是我的救命恩人!
臭婊子,离我远一点,我看你一眼都觉得恶心!”
他好不容易挣扎着坐了起来,第一反应就是抄起手边所有拿得动的东西,奋力对史英丢去,各种污言秽语的谩骂不绝于口,而史英根本不敢还手,只能抱头鼠窜,狼狈地解释道:
“我没有要害你……这、这都是意外,我本来只想对付施莺莺的!”
南宫傲凌一听,便愈发怒火攻心了:“你竟然要对我的救命恩人下手?!”
人在愤怒的时候就会爆发出无穷的潜力,南宫傲凌原本毫无准头的投掷终于对准了一次,一把手术刀狠狠地擦过史英的背部,正中了她刚刚愈合不久,却还能看得出疤痕存留的地方,鲜血又一次流了下来,浸湿了她的衣服。
南宫傲凌死死地盯着那个位置,那个史英不管什么时候都不给他看的地方。
他一直以为是这女人害羞才不肯给自己看背,甚至还在心底笑话过史英矫情,床都上过了,还扭捏个什么?只不过当时史英没露太多的马脚,她再撒个娇糊弄一下,南宫傲凌也就随她去了。
但直到看到了史英那明显动过手术去掉过胎记的背部,南宫傲凌便瞬间想起了多年前的那个他获救的雨天:
他和粉妆玉琢的女孩隔着蒙蒙细雨对视,雨水把两人身上的衣服都打湿了,甚至还透出了隐隐的肤色,看起来狼狈得很,可依然无损女孩的半分好看。
南宫傲凌记得很清楚,那女孩的背部分明光洁无暇,没有任何胎记。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本来就在后悔不已、心想自己为什么错过了施莺莺这么完美的人的南宫傲凌在怒极之下,竟然成功地挣扎着下了床,一巴掌扇在了史英的脸上,甚至连她肚子里的孩子的面子都不愿看了:
“你什么都不如她!”
之前南宫傲凌所有的打骂加在一起,都没有这句话对史英的伤害来得大:
旁人说她不如施莺莺也就算了,可这是来自她喜欢的人的否认与不屑,当场就把史英的心气都踩进了地里,狠狠地碾碎了。
她顶着红肿的巴掌印,头发蓬乱地呆立在原地,当场嚎啕了起来,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恶心与可怜的程度堪成正比:
“为什么连你也这么说?!”
“是,我是不如她,人家可是正儿八经的真正的施家大小姐,人人都说她又聪明又漂亮又和气,可她根本不喜欢你啊,傲凌,只有我对你才是真心的!”
她试图抱住南宫傲凌,结果之前受到的巨大的精神冲击让她腿都软了,再加上南宫傲凌反应奇快地闪身一躲,她便铺在地上来了个嘴啃泥,门牙磕掉,嘴唇渗血,却还在锲而不舍地表达自己的心意,真是身残志坚的优良典范:
“她再好有什么用,她能像我这样喜欢你吗?!”
这话说得委实不能算错。
南宫傲凌昔日所有的朋友眼下根本没有愿意搭理他的,生怕跟他略微一沾边就会被谢北辰当成同伙一并扫荡掉,也只有史英依然对他不离不弃、情深意重了。
但心意这种东西,只有在两人互相在意的时候,它才弥足珍贵。
如果一方对另一方情根深种,可被追求的那一方却对此避如蛇蝎,那所谓的心意,也就不算什么了,甚至可以说一文不名,比烂菜叶子都不值钱。
南宫傲凌和史英之间的状况正是如此,史英甚至还更惨一点,因为南宫傲凌心心念念惦记着的,还是她不共戴天的死敌。
两人之间的撕扯与谩骂——准确来说是南宫傲凌对史英单方面的打骂——在持续了半晌后,接到了匿名报警电话的警方终于破门而入,把史英从这场惨绝人寰的家暴里拯救了出来,顺便给她扣上了一副闪亮的手铐:
“史小姐,请跟我们走一趟,有人举报你涉嫌非法囚禁、故意伤害他人,以及私自组织买卖人体器官。”
事实上根本不用报警人说,是个智力正常的人看一下这满室狼藉就该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手术台周围泼洒着大片大片干涸的红褐色血迹,空气中弥漫着血肉因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而产生的腐臭味。
瘫倒在台子上的人肋下腰侧有两条巨大的切口,且只做了简单的缝线处理,这要说不是非法摘取人体器官的现场,只怕狗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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