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调查9(第2页)
王清华笑了笑道:“事情恐怕不是你想想的那么简单吧。”
陈风问:“难道你觉得还有别的问题?”
王清华反问:“难道你能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其中不存在别的问题。
你别忘了我们检察院是做什么的。
我们检察院不是公安局,不是到这里来搞刑事侦破的,我们是来这里找贪污腐败渎职这些可能存在的根据的。”
陈风这才恍然大悟。
哦了一声,不再说什么了。
王清华拍了拍陈风的肩膀继续道:“作为一名检察院事故调查处,我们一定要把握住自己工作目标是什么。
如果这真是一起刑事案件,那交给公安局就行了,要我们检察院来干什么?”
王清华只给陈风说了一层意思,之所以不给陈风说另一层意思,一来是因为陈风和王光禄的特殊关系,二来是因为他觉得现在给陈风说这些深层次的政治问题,也没有什么意义。
王清华这段时间想了很多问题,小王庄水库溃坝也是想的最多的。
水库溃坝无外乎三种可能,第一,自然灾害,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虽然也要追究一些领导的领导责任,但那也是纪检委的事情了,跟检察院没什么关系。
或者说难听点,也就是坐坐表面文章,处理一两个直接责任人,比如清水镇党委书记冯龙,比如清水镇镇长兰英,顶多到了分管副市长也就完了,不需要大动干戈。
第二,坏人破坏,也就是刑事案件。
如果是坏人破坏就成了刑事案件了,不管这个坏人是什么样子,处于什么目的,跟检察院都没有什么关系。
如果硬要扯上什么关系,就是某某领导指示某坏人,干了这件坏事,经公安机关权利侦破,坏人抓到了,也把某某领导供出来了。
检查机关再着手对某某领导进行起诉。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所有的工作,也基本全部靠公安局解决了。
检察院不用派人调查事故现场。
现在既然市委常委会上决定让公安局和检察院共同调查这件案子,那么说明市委认为,这件案子并不是一件简单的刑事案件。
第三,渎职案。
只有渎职等涉及到国家公职人员的案件,才需要让检察院介入调查,一般的刑事、民事案件,检察院是不会介入调查的。
确定渎职案,就说明市委认为小王庄水库溃坝,不是单纯的自然灾害,更不是坏人破坏,有可能是一件渎职案。
现在公安局下的结论是,小王庄水库溃坝极有可能是一起坏人破坏的案件。
也就是说公安局对此案的定性是刑事案件。
这跟市委起初的调查时的出发点是相悖的。
如果公安局的调查是对的,那么市委的起初的估计就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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