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八章 方志敏的孩子(第3页)
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如果自己不知道,那就任由他们去处理了。
但是现在自己既然已经知道了,就不能不做出一些反应。
可是这件事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个交通肇事,无论方志敏的孩子骑了一辆什么样的自行车,跟方志敏本人都没有任何关系。
自己根本没有办法插手,总不能因为方志敏的孩子说了一句“我爸是方志敏的话”
就处理方志敏吧。
这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
顶多也只能算是方志敏教子无方。
不想事态的发展很快就扩大到出乎大家的意料之外,在省内各大报刊媒体还没有做出任何反应,或者是在方志敏的多方游说下还没有做出任何反应的时候,网上却吵的一片沸沸扬扬。
要求严惩凶手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有些义愤填膺的网友,甚至在网上公开指责y市委包庇公安局局长的儿子。
省委书记王大成也专门打来电话过问此事。
一个偶然事件马上升级成一个社会性的问题:权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权。
公安局局长的儿子骑车撞了人,难道就可以安然无恙吗?
看来之前还是低估了事情的严重性。
王清华专门召开了一次市委常委会研究此事,并让市纪检委和检察院介入调查。
结果大大出乎王清华的预料。
方志敏不仅隐瞒了事情的真相,而且还隐瞒了儿子方天所开车撞人的交通工具。
方天当时并不非骑自行车撞人,而是开着沂南市公安局的行政专用车。
罗天成把这个结果送到王清华面前时,一向温文尔雅的王清华拍案而起,破口大骂:“这个方志敏简直是无法无天,竟然隐瞒到我这里来了。
把开车撞人说成是骑自行车撞人。”
不过骂完之后,王清华还是觉得有些无可奈何。
毕竟犯错误的方志敏的儿子方天,而不是方志敏。
方志敏顶多也就是个包庇。
而且也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包庇。
因为方志敏并没有接受公安交警部门的调查,只是给他王清华这么说的。
要算也只能算个欺上瞒下。
欺上瞒下在法律上算是什么罪呢。
法律上没有一条规定,欺上瞒下算是什么罪,应该判多少年刑。
“这样吧,罗书记,你尽快跟检察院通一下气,本着公平、公正,对人家女孩子负责人的态度,把这件事情处理一下。
这件事情不能再拖了,再拖是会拖出问题的。”
发完火,王清华还是不得不做出这样的决定。
“王书记,现在恐怕”
罗天成说了半截,又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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