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宝钞提举(第2页)
“回陛下,”
田娃整理着思路,尽量用这个时代能理解的语言阐述,“所谓‘疏’,便是为宝钞找到必须被使用的‘出路’。
仅靠严法强推,恐民怨沸腾,阳奉阴违。
朝廷可明令,凡盐引、茶引、市舶司抽分、乃至部分田赋、徭役折色,皆需以新钞缴纳或购买。
同时,在各大府州县设立‘官库’,允许百姓在缴纳少量火耗后,以新钞兑换国库储存的官盐、官绢等紧俏物资。
有此等实实在在的好处,百姓商贾自然愿意持有、使用新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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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顿了顿,继续道:“至于‘信’,则更为根本。
其一,发行需透明。
可昭告天下,新钞印造有定额,钞本(金银或实物)存储于某库,由户部、都察院共同监管,定期核查,以示朝廷绝不滥发之决心。
其二,旧钞需妥善处置。
前元旧钞,可设定期限、比率,由朝廷回收销毁,或兑换少量新钞,以示新旧之别,断绝滥觞。
其三,宝钞提举司官员,需选廉洁干练者充任,并立重典,凡贪墨、舞弊、私印者,处以极刑,籍没家产。”
田娃最后总结道:“总而言之,新钞之信用,非一日可成,需朝廷持之以恒,言行一致。
既要让百姓觉得‘有用’,更要让百姓觉得‘可靠’。
若能使民间形成‘持钞如持金银’之共识,则金融可活,商贸可兴,国库亦可增一稳定财源。”
朱元璋听得目光炯炯。
田娃这一番“疏信结合”
的论述,远超殿内众人只知“管控强制”
的层面,深入到了货币信用的本质。
尤其是“为新钞找必须使用的出路”
和“发行透明化”
这两点,让他觉得耳目一新,且极具操作性。
“好!
好一个‘疏’与‘信’!”
朱元璋拍案而起,“诚意伯此言,深得朕心!
这才是治国理政的正道,不是一味靠刀把子压服!”
他当即下令:“便依诚意伯所奏之框架,李善长、刘伯温,你二人会同户部,详细拟定《大明宝钞章程》,设立宝钞提举司,专司其事。
章程需明确钞本、定额、兑换、使用范围及违法惩处诸项,务求详尽可行!”
“臣等遵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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