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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枪毙(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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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眼前的这个人,先后坐过两次监狱,上一次是坐敌人的,在监狱作过绝食斗争,令顾清明曾经多么自豪,而现在,却因为贪腐犯罪,从人的监狱,走向断头台,

看着张青山那可怜可悲的神情,看着周围那么多人振臂高呼的激愤,顾清明的心里,真是无比地复杂。

忽然,体育场内的群众突然间安静了下来,顾清明抬头一看,乔向文再次走向前台,要进行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宣判了。

一刹那间,顾清明的脸上微微抽了一下,他感觉正在被千万双眼睛盯着,嘲笑着,谁不,张青山是他顾清明的嫡系。

乔向文走到话筒前,环视着场内密密麻麻的人头,根据会议安排,除了前几排市内知名人士、民主党派坐着之外,近三万人全部站立着。

他拿起了宣判书。

这份宣判书,由法律专家范文芳草拟,他本人亲自修改润『色』,军管会集体会上通过,之后电传至省委,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

在宣读了张青山的大量犯罪事实后,乔向文大声宣布:

以上事实,经过张犯本人及相关当事人确认,证据确凿。

临时法庭认为,临江解放以后,张青山放松自我改造,居功自傲,在资产阶级思想的严重侵蚀下,为达到个人挥霍,利用职权,中饱私囊,于49年6月至被捕前,先后贪污公物、接受贿赂并主动索贿、侵占机道路建设款等,总计达八千多万元(呵呵,前文说过,前方初期,一万元约人民币等于后来的一元。

说到这里,他顿了一下,看了看张青山,此刻已经彻底蔫了。

“综上所举,张青山犯有贪污公物,盗窃国家财产,索贿受贿等严重罪行,败坏法纪,证据确凿,该犯本人亦已供认不讳。

如此背叛国家背叛人民,实属罪大恶极,国法难容。

临时法庭根据奉中央人民『政府』决定精神,判处大贪污犯张青山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其本人全部财产”

当判决书宣读完毕时,公审大会会场立刻响起了一片口号声。

“拥护临时法庭”

“拥护光中国万岁”

“严惩贪污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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