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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回 薛文龙悔娶河东狮 贾迎春误嫁中山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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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为何会嫁给孙绍祖

《红楼梦》现存八十回回目中,只有两条与迎春有关,一个是七十三回《懦小姐不问累金凤》,再一个就是第七十九回《贾迎春误嫁中山狼》。

“懦”

是她的性格,“误”

是她的命运。

一个“误”

字,已经注明了迎春的悲剧。

二小姐贾迎春这一生,实在是太窝囊,太懦弱,太倒霉了,故而一子错,满盘皆落索,又怎能不为命运所误呢?

都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遇人不淑,大概是一个女子人生中最大的悲哀了。

这一“误”

字可谓痛矣。

迎春的判曲名曰《喜冤家》,是说婚姻本是喜事,却偏偏“冤家路窄”

,同老太太说的“不是冤家不聚头”

是一个道理。

且看原文:

“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

一味的骄奢淫荡贪还构。

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

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但是,迎春再懦弱,毕竟也是“侯门艳质”

,“公府千金”

,为什么会嫁给如此不堪的一个丈夫呢?这个“误”

究竟由谁铸成?

且看第七十九回《贾迎春误嫁中山狼》中对这门婚事的写法:

原来贾赦已将迎春许与孙家了。

这孙家乃是大同府人氏,祖上系军官出身,乃当日宁荣府中之门生,算来亦系世交。

如今孙家只有一人在京,现袭指挥之职,此人名唤孙绍祖,生得相貌魁梧,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年纪未满三十,且又家资饶富,现在兵部候缺题升。

因未有室,贾赦见是世交之孙,且人品家当都相称合,遂青目择为东床娇婿。

亦曾回明贾母。

贾母心中却不十分称意,想来拦阻亦恐不听,儿女之事自有天意前因,况且他是亲父主张,何必出头多事,为此只说‘知道了’三字,余不多及。

贾政又深恶孙家,虽是世交,当年不过是彼祖希慕荣宁之势,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门下的,并非诗礼名族之裔,因此倒劝谏过两次,无奈贾赦不听,也只得罢了。

这一段波澜突起,写得十分仓促,起笔一句“原来贾赦已将迎春许与孙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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